安徽蕪湖鏡湖污水系統提質增效PPP項目-十四化建-七公司-蕪湖鏡湖項目-瀝青采購(第2次采購)-詢比價項目公告
市政工程公司蕪湖市鏡湖區中心城區污水系統提質增效PPP項目部
蕪湖市鏡湖區中心城區污水系統提質增效PPP項目
十四化建-七公司-蕪湖鏡湖項目-瀝青采購(第2次采購)詢比采購公告
1. 采購條件
市政工程公司蕪湖市鏡湖區中心城區污水系統提質增效PPP項目部蕪湖市鏡湖區中心城區污水系統提質增效PPP項目,建設資金已落實,項目所需十四化建-七公司-蕪湖鏡湖項目-瀝青采購(第2次采購)已具備詢比采購條件(采購編號:SSHJ-DQGS-WHCG-LQ1223)。采購人為市政工程公司蕪湖市鏡湖區中心城區污水系統提質增效PPP項目部,現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2.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2.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標段(包)編號:SSHJ-DQGS-WHCG-LQ1223/01
標段(包)名稱:瀝青采購-標段包01(第2次采購)
* 采購內容及范圍:瀝青
3. 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申請人資格要求:
1、營業范圍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采購物資生產供應經驗的生產商;
2、財務能力要求:經稅務部門注冊登記核準的一般納稅人,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和財務狀況,具備墊資能力;
3、生產能力要求:具有滿足現場供應需求能力;
4、質量保證能力要求:生產商擁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投標的產品必須具有近連續2年的省、部級的產品質量檢驗、檢測報告;
5、供貨業績要求:有近三年國企、央企及大型地方施工企業或國家重點工程及大中型工程項目供貨業績(五個及以上供貨業績),并提供相關業績證明材料或采購合同;
6、履約信用要求:履約信用良好,近年經營活動中無生產安全、質量和環保事故、合同爭議糾紛引起的訴訟、仲裁、違法行為記錄及有關行政處罰等相關情況;
7、其他要求:申請人被中國化學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和所屬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應商名單”、“不合格供應商名單”、“不良企業(個人)名錄”或“供應商黑名單”中,不得參與投標。
3.2 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與本項目其他申請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2)與本項目其他申請人存在直接控股關系。
(3)與本項目其他申請人存在管理關系。
(4)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嚴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項目所在地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依法暫停、取消投標或禁止參加采購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