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賀蘭山-牛首山風口)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海原縣2025年項目一標段、二標段、三標段、四標段公告
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賀蘭山-牛首山風口)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海原縣2025年項目(一至四標段)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賀蘭山-牛首山風口)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海原縣2025年項目已由海原縣發展和改革局以關于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賀蘭山-牛首山風口)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海原縣2025年項目初步設計的批復、海發改發〔2025〕11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海原縣林業和草原局,建設資金來自中央預算內資金、自治區財政配套資金和縣級財政配套資金,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海原縣林業和草原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招標編號:A6400000141100002
2.2建設地點:項目區位于海原縣李俊鄉紅星村,史店鄉米灣村,甘城鄉甘城村、吳渠村、久坪村,西安鎮園河村等4個鄉鎮6個行政村。
2.3建設規模:項目建設規模 1.9萬畝,包括人工種草、人工造灌木林及封山育林育草。
(1)人工種草。實施人工種草 0.7 萬畝,其中小型魚鱗坑點播+施肥 4801 畝;人工撒播+松耙+施肥 1163 畝;機械免耕+施肥1036畝。
(2)人工造灌木林。實施人工造灌木林 0.2 萬畝,雨季采用檸條、達烏里胡枝子直播造林。
(3)封山育林育草。實施封山育林育草1萬畝,采用圍欄封育、補植等措施,其中圍欄6417米,山桃(山杏)補植 2913 畝。
2.4 一至三標段:工期和養護期:工期:177日歷天;養護期:729日歷天(完工后轉入養護期至2027年12月,實際開、竣工時間、養護期以合同簽訂為準)
四標段:監理服務期:與施工工期同步。
2.5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4個標段。
一標段:建設地點位于史店鄉米灣村、甘城鄉甘城村、吳渠村和久坪村,實施面積0.2萬畝;
二標段:建設地點位于李俊鄉紅星村,實施面積1萬畝;
三標段:建設地點位于西安鎮園河村,實施面積0.7萬畝。
四標段:寧夏回族自治區中衛市(賀蘭山-牛首山風口)南部生態保護修復與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海原縣2025年項目一至三標段監理。
2.6招標范圍:一至三標段:招標文件和工程量清單范圍內全部內容。
四標段:本項目一至三標段全過程及養護期監理服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本次招標要求一至三標段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且須具備園林綠化工程專業施工能力(從事過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后期養護),并在人員配備、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