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鐵塔能源山西分公司2025年晉城市三晉公司煤層氣閥室備電外電修復施工服務采購項目詢比公告
鐵塔能源山西分公司2025年晉城市三晉公司煤層氣閥室備電外電修復施工服務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詢比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
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鐵塔能源山西分公司2025年晉城市三晉公司煤層氣閥室備電外電修復施工服務采購項目,04-11-04D-2025-D-F-D37467
1.2采購人:鐵塔能源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公誠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詢比條件。
1.5采購項目概況:1100米外電線路改造施工(含線纜),具體詳見技術規范書。
1.6標段劃分:本項目不劃分為標段。
1.7中選單位數量及中選份額:中選人數量為1個,中選份額100%。
1.8本項目設置最高應答限價:最高應答限價為不含稅總價4.5萬元,報價超過最高應答限價的,其應答將被否決。
1.9項目預算:不含稅4.5萬元,稅率9%,含稅4.91萬元。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1采購范圍:1100米外電線路改造施工(含線纜),具體詳見技術規范書。
2.2工期: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30日內完成全部施工并具備送電條件。
2.3建設地點:晉城高都閥室周邊相應區域。
2.4質量要求:滿足詢比文件的要求。
2.5安全目標:滿足詢比文件的要求。
3.參選人資格要求
3.1參選人基本資格要求:
(1)參選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
(2)參選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參選人,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的應答;
(3)參選人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應答;
(4)參選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應答。
3.2發票要求:本項目合同履行時要求參選人向采購人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出具能向采購人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承諾函或證明文件。
3.3業績要求:參選人至少須提供一個近三年(至投標截止之日,單項合同(或協議)以合同(或協議)簽訂時間為準,框架合同(或協議)以具體訂單或結算文件時間為準)全國范圍內的外電施工類業績。須提供合同(或協議)關鍵部分,至少包括簽字蓋章頁、實施內容頁、合同金額頁及至少一張對應發票(發票除提供原件掃描件外還須提供“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查驗截圖,查驗截圖信息須與發票一致且發票查驗狀態為正常),如為框架合同(或協議),還須提供訂單或結算文件等證明材料掃描件。
3.4資質要求:
3.4.1須同時具備有效的以下資質:
(1)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國家電力監管機構頒發的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三級及以上許可證(許可類別須包含承裝類、承修類)。
注: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025年第30號令)的規定換發或頒發的資質證書根據資質對應關系按照上述原則認定。
3.4.2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5人員要求:
①企業主要負責人1人: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A類);
②項目負責人1人: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③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人:具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其下屬行政機構核發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
注:提供上述人員有效身份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須體現在本單位注冊信息)、本單位勞動合同或近6個月的本單位社保繳納證明掃描件(近6個月社保繳納證明指開標日前6個月中任意1個月)。
3.6參選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