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詢比標包文件
2026年拉薩分公司本部、各區分局縣局污水處理項目
詢比公告
本詢比項目為2026年拉薩分公司本部、各區分局/縣局污水處理框架項目(項目編號:SCZT-2025-10647),采購人為中國電信集團有限公司拉薩分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中通服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項目資金已落實,具備采購條件,現進行公開詢比,特邀請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標的物能力的潛在供應商(以下簡稱供應商)參加詢比響應。
1. 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1項目概況:為有效、定期、及時處理拉薩分公司辦公樓院內、生產樓、職工生活區、職工之家、各區分局/縣局下水道及化糞池疏通清運工作。
采購內容及標包劃分情況:采購估算不含稅金額為203,000.00元人民幣,大寫:貳拾萬叁仟元整,含稅金額為215,180.00元人民幣,大寫:貳拾壹萬伍仟壹佰捌拾元整,增值稅稅率6%。
本項目不劃分標包、不劃分份額,成交份額為100%,成交供應商數量為1名。
本項目將按照最新的《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執行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結果,請重點關注處理結果適用的供應商主體、被處理產品、處理范圍、禁限期、處理措施等關鍵內容,請務必登錄中國電信陽光采購網(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閱《中國電信供應商不良行為管理規則》。
1.2★本項目按照折扣方式報價并設置最高響應限價,最高響應限價為100%,響應供應商響應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1.3服務期限:①按框架協議執行期為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②份額執行完畢為止。以上任意一項條件達成即視為框架合同有效期截止。
2. 供應商資格要求
2.1 供應商基本資格要求:
2.1.1★響應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記注冊的其他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詢比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經營事項的有效授權。
2.1.2★財務要求:響應供應商須承諾可開具或代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1.3★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包響應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詢比項目響應。
2.1.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2.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響應資格的;
(3)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4)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內(自2023年01月08日起)被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司法機關認定有騙取中標/成交、嚴重違約、重大工程質量或者安全問題的;
(6)在最近五年內(自2021年01月08日起)被判處單位行賄罪,且行賄行為與采購活動相關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生效判決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