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關于遴選樂東縣長茅水庫、大安水庫監測設施建設提升項目編制單位的公告
樂東黎族自治縣水務局
關于遴選樂東縣長茅水庫、大安水庫監測設施建設提升項目編制單位的公告
為做好樂東縣長茅水庫、大安水庫監測設施建設提升項目建議書、實施方案及預算書(含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工作,根據《樂東黎族自治縣水務局水務領域項目公開遴選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樂水務字〔2021〕5號),我局決定公開遴選該項目建議書、實施方案及預算書(含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編制單位。特發布此公告。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樂東縣長茅水庫、大安水庫監測設施建設提升項目。
2.項目內容:對長茅水庫、大安水庫建設雨量站7處、水位站4處、流量站8處、視頻監控點1處,及配套信息化平臺1套,提升表面變形監測點20處,提升水情監測能力,增強水庫入庫、出庫流量測算,及大壩表面變形自動監測水平。
3.建設地點:樂東縣長茅水庫、大安水庫。
4.資金來源:政府資金。
二、報名條件
1、項目編制單位須具有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工程造價咨詢單位須在海南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信息網完成《誠信檔案手冊》登記,并打印海南省工程建設標準定額信息網生成的“海南省建設工程造價咨詢企業信用管理手冊”(加蓋公章),并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具有在本單位注冊的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提供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3、公司法人授權委托書并加蓋公章、雙方簽名(需要詳細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姓名、職務、身份證號碼,授權權限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被委托人在該公司的社保清單(近1個月)并加蓋公章;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成立不足三年的從成立之日起算),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需提供加蓋公章的聲明函);
6、需提供2025年以來任意1個月的納稅證明和2025年以來任意1個月的社會保障繳費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