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步區第五組團NB12(EB4-EA4)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工程獨立選址報告(含規劃條件)編制詢比采購公告
起步區第五組團NB12(EB4-EA4)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工程獨立選址報告(含規劃條件)編制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供應商參加詢比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 采購人:中國雄安集團基礎建設有限公司
1.2 采購代理機構:華杰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1.3 資金來源:新區財政資金
1.4 落實情況:已落實
1.5 項目概況:新建市政道路NB12,北起EB4路、南至EA4路,道路長度為1.74公里,規劃為城市次干路,紅線寬36米,設計速度40公里/小時。隨路敷設有給水、雨水、污水、再生水、電力通信、燃氣以及熱力等管線。建設內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給排水工程、照明工程、電力通信工程、綠化工程、燃氣工程、熱力工程及其他附屬工程等。
項目投資類型:政府投資項目。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2.1 采購項目名稱:起步區第五組團NB12(EB4-EA4)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工程獨立選址報告(含規劃條件)編制
2.2 采購項目編號:E1300005168001017001
2.3 標段劃分:本采購項目共劃分 1 個標段。
2.4 本采購標段名稱:起步區第五組團NB12(EB4-EA4)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工程獨立選址報告(含規劃條件)編制
2.5 本采購標段編號:E1300005168001017001001
2.6 本標段采購范圍:起步區第五組團NB12(EB4-EA4)市政基礎設施配套工程獨立選址報告(含規劃條件)編制,并完成BIM2編制,報告內容及要求滿足國家、地方和行業相關規范標準,并通過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2.7 本標段成交供應商數量: 1 家。
2.8 服務期限: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完成選址論證報告(含規劃條件)編制并通過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2.9 服務地點:河北雄安新區。
2.10 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合格。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 供應商應依法設立且滿足如下要求:
(1)資質最低要求:須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城鄉規劃編制乙級及以上資質。
(2)財務要求: / 。
(3)業績最低要求: / 。
(4)承擔本項目的主要人員要求:項目負責人要求1名,具有工程師或以上職稱。
(5)其他要求:
/ 。
3.2 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采購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影響采購公正性;
(3)為本標段的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
(4)與本標段的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或其他供應商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
(5)與本標段的代建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或其他供應商存在控股或管理關系;
(6)被責令停業、暫扣或者吊銷執照或許可證、或吊銷或撤銷資質證書;
(7)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8)被政府有關部門取消項目所在地行業內的投標資格且處于有效期的;
(9)被采購人或采購人上級單位禁止參與采購活動且處于有效期的;
(10)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且在有效期內(以響應文件遞交截止當日查詢結果為準);
(11)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安全生產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在公示期內(以響應文件遞交截止當日查詢結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