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市管道路紅線外人行道整治(一期)(招標公告)
第一章 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被邀請參加投標的單位名稱):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泉州市管道路紅線外人行道整治(一期)已由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泉發改審〔2025〕96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建設資金來源財政撥款,招標人為泉州市市政工程中心,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中閩晉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泉州市豐澤區和鯉城區;
2.2. 工程建設規模:項目建安投資810.7947萬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市政工程;
(2)招標類型:施工總承包;
(3)招標范圍和內容:本項目系泉州市管道路紅線外人行道整治(一期)施工招標,對城西路、城北路、東海大街、沿海大通道和府東路等五條道路紅線外人行道進行整治,總計人行道改造長度約3.061km,其中:城西路人行道改造長度約1.48km;城北路人行道改造長度約1.28km;東海大街人行道改造長度約0.125km;沿海大通道人行道改造長度約0.096km;府東路人行道改造長度約0.08km。本項目建設內容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內容為井蓋井座替換)等。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設計文件及工程量清單;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本項目工程造價為810.7947萬元,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本項目工程造價為810.7947萬元,本項目屬于小型工程;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無;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8107947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150個日歷天,定額工期/個日歷天(適用于國家或我省對工期有規定的項目);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無;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一個標段;
2.7.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叁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