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連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連地掛牌〔2026〕2號)
經連江縣人民政府(連政地〔2026〕37號)批準,連江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以下簡稱掛牌人)決定以公開掛牌方式出讓一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土地使用權登記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地價評估費(0.3616萬元)、土地契稅及印花稅等(競得人負責的部分)不含在地塊地價內,由競得人另行按規定繳納。
二、申請人范圍及資格要求
競得人競得土地后應在連江縣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的企業從事項目開發建設(競得人已在連江縣注冊具有獨立法人企業的除外)。
本次掛牌出讓只能單獨申請,不得聯合申請。
三、項目準入條件
1. 項目產業類型為工業用地(通用設備制造業)。
2. 競得人的企業建成投產后,應嚴格執行國家節能減排及環保等相關規定,其污染物排放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標準。污水處理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四、掛牌方式及競價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