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濉溪縣整縣污水綜合治理項目(一期)
濉溪縣整縣污水綜合治理項目(一期)
(電子招標投標、評定分離)
1.招標條件1.1 項目名稱:濉溪縣整縣污水綜合治理項目(一期)
1.2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濉溪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 批文名稱及編號:濉溪縣發展改革委項目備案表,無
1.4
招標人:濉溪縣公用事業資產運營有限公司
1.5 項目業主:濉溪縣公用事業資產運營有限公司
1.6 資金來源:國有資金
1.7 項目出資比例:100%
1.8 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招標項目名稱:濉溪縣整縣污水綜合治理項目(一期)
2.2 招標項目編號:皖F2026023
2.3 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2.4 招標項目標段編號:皖F2026023
2.5 建設地點:安徽省淮北市濉溪縣
2.6 建設規模:為解決部分條件較為成熟且對污水處理廠建設需求較為迫切的鄉鎮污水處理問題,擬對孫疃鎮、臨渙鎮、南坪鎮新建三座污水處理廠,對五溝鎮污水處理廠、濉溪縣污水處理廠(一期)進行設備工藝改造。其中孫疃鎮計劃新建一座處理規模2000噸/日的生活污水處理廠,以及新建污水管網;南坪鎮計劃新建一座處理規模5000噸/日的工業污水處理廠,以及新建污水管網;臨渙鎮計劃新建一座處理規模5000噸/日的生活污水處理廠,以及新建污水管網;濉溪縣污水處理廠(一期)改造主要是對一期現有老舊設備進行更換以及更換底部曝氣,另外對廠區環境品質進行提升,新建一座污泥泵房等;五溝鎮污水處理廠主要對全廠設備更新改造,以及新建配套管網。項目計劃投資約29743.09萬元。
2.7 合同估算價:建安工程費24267.4萬元、設計費475.69萬元、運維費5000萬元(運營期為5年,每年約1000萬元)。
2.8 計劃工期:
(1)365個日歷天(包含但不限于:設計、采購、施工、竣工驗收等全部工作。合同簽訂后60個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優化、施工圖設計及施工圖審查等相關工作,中標人按照工期編制工程進度計劃,報招標人批準后實施,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單位批準的開工令日期為準。)
(2)運營期:本項目運營期為自《運營服務合同》簽署生效日起5年,合同一年一簽,在項目年度驗收合格的前提下,續簽次年合同。
注:整個工期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的初步設計優化、施工圖設計及審查、工程施工及竣工驗收等全流程、全過程工作內容時間,投標人自行合理考慮工期進度。
2.9 招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報建、工程設計、施工、配套設施直至竣工驗收備案、整體移交、檔案移交、保修服務及后期托管運營,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設計服務:工程勘察(如有)、測量(繪)(如有)、方案優化深化、施工圖設計、各階段圖紙審查(施工圖圖審、過程評審)、圖紙變更設計(如有)、項目前期各類支撐性報告成果編制報批、全過程的技術把關及跟蹤服務、配合完成審核竣工圖、設計主持、管理、指導、設計與施工的協調、設計成果報備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及報批報建等工作,并承擔項目全部設計責任等。
(2)施工部分:本項目招標文件、圖紙范圍內的所有工程及工程配套施工、竣工圖編制、竣工驗收等。具體招標范圍詳見招標文件。建設的具體內容、工期、建設方案及實施范圍等均以招標人最終確定為準,中標人須無條件滿足招標人要求。
(3)設備、材料采購:所有設備、材料、設施的采購、保管、安裝、調試及質保服務等;
(4)試驗、竣工質量檢測、測試、分系統調試、調試期、消缺、培訓、驗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過程驗收、單項工程竣工驗收、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消防驗收、檔案驗收、規劃驗收、綜合竣工質量驗收等)。
(5)試運行管理:項目初始階段的試運行策劃(編制試運行執行計劃),設計階段的設計圖紙審查,提出試運行要求,進行風險分析,編制試運行文件,人員培訓、試運行過程指導與服務等工作;
(5)本項目的運營期等全過程運維管理服務,包括但不限于:污水處理廠全廠站及廠內配套管網的運維管理,提供調試期、運營期內按照環保相關規定、項目運營需要及招標人要求配置的各類設備的第三方運維服務等。
(6)期滿移交相關工作。
(7)其他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①協助招標人辦理工程前期的報建、報批工作;協助辦理市政管線的報批、報建工作;協助辦理行政管理部門的報審手續;②負責本工程項目水、電、路、氣、通訊等工程施工及與現有市政基礎設施的接駁、可能的增容、交通等可能涉及的溝通與協調;③按相關規定需由中標人完成的檢測工作及相關方案論證(相關費用由中標人負責)。 ④負責項目合作周期內全過程施工及運維管理工作,直至通過工程竣工驗收、環保驗收,工程保修、運營期結束、期滿移交完畢等工作。⑤運營期期滿移交半年前,招標人有權提前安排第三方運營單位逐步介入運營,中標人須按照招標人要求定期組織運營培訓并無條件配合運營交接工作。
2.10 項目類別:設計、采購、施工、運營(EPC+O)
2.11 質量標準:
(1)設計質量標準:滿足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范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2)施工質量標準:滿足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范要求,達到合格標準。
2.12 其他: /
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 投標人資質要求:須同時具有以下資格:
(1)投標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設計資質: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須具備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或乙級以上資質或具有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或乙級以上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具有建設工程資質管理制度改革后頒發工程設計綜合資質)。
(3)施工資質: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成員)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三級以上資質(或具有建設工程資質管理制度改革后頒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乙級或乙級以上資質或施工綜合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 項目經理、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運營負責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