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壽縣城市更新改造提升項目二期老舊小區周邊排水設施改造項目EPC (項目名稱)設計施工總承包
標段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1.1本招標項目
仁壽縣城市更新改造提升項目二期老舊小區周邊排水設施改造項目EPC(項目名稱)已由
仁壽縣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仁發改〔2023〕25號、仁發改〔2025〕88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仁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
債券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招標人為
仁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1.2本招標項目由
仁壽縣發展和改革局(核準機關名稱)核準(招標事項核準文號為
仁發改〔2023〕25號、仁發改〔2025〕88號)的招標組織形式為
□自行招標
?委托招標。招標人選擇的招標代理機構是
仁壽匯鑫招標采購代理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眉山市仁壽縣城區。2.2 建設規模:壩達中學易澇點(壩達中學家屬區)、縣政府門口易澇點(原林業局家屬區)、新消防隊外易澇點(利民公寓小區)、三聯飼料公司門口易澇點(城北衛生院家屬區)、普寧街道辦外十字路口易澇點(迎賓大道大道小區)、文林街道城南市場紅綠燈口易澇點(建設局家屬區)、懷仁街道景觀33號步行街易澇點(東升公寓)等7個易澇點位進行治理。
2.3 總投資:項目總投資35500萬元。本次招標最高限價2621.53萬元,其中(建安工程費最高限價為2594.53萬元,設計費最高限價為27萬元)。
2.4 招標范圍:
(1)工程設計:包括但不限于復核并修正前期勘察設計成果文件,根據項目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施工圖設計、專項方案和專項設計、施工圖預算、新增及變更設計、效果圖設計制作、配合竣工圖設計制作,施工期間現場服務等及后續服務,符合評審的工程量清單及招標控制價清單編制要求,參加交(竣)工驗收、資料歸檔并移交、后續設計配合工作等紅線范圍內的所有設計內容。
(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設計范圍內的所有工作內容,按設計、施工總承包模式進行設計范圍內的工程施工。
2.5 計劃工期:390日歷天(其中設計30日歷天,施工360日歷天)。
2.6 工程質量要求:設計:符合國家、地方和行業現行設計規范、規程、規定、標準并通過審查,并滿足施工需求。施工:符合國家、地方和行業現行施工質量驗收標準,滿足設計要求,工程質量合格。
2.7 資金來源:資金來源為債券資金和地方配套資金。
2.8 標段劃分: 1 個標段,具體劃分為:/ 。
2.9 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
(說明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規模及投資額、計劃工期、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標段投資額等)。
3. 投標人資格要求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
3.1.1資質要求:
1.設計須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須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施工單位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1.2業績要求:(本項為多選)
□設計業績要求:近年(
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不少于
(1 至3個)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
/。
□施工業績要求:近年(
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
(1至3個)個類似項目。類似項目是指:
/。
?無業績要求。
3.1.3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
□/□由設計負責人兼任
?由施工負責人兼任,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
3.1.4設計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證書,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聯合體投標的,應為聯合體中設計單位人員)。
3.1.5施工負責人(建造師,下同)的資格要求:
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具有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須為投標人本單位人員(聯合體投標的,應為聯合體中施工單位人員)。
3.2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牽頭人應為
□設計單位
?施工單位,同時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各方均具備獨立法人資格。(2)聯合體牽頭單位應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聯合體總數不得超過 2 家,其中施工單位不超過 1 家,設計單位不超過 1 家。
(4)聯合體各方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5)聯合體各方不得以自己名義在本招標項目中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對本項目投標。
(6)本項目投標報名、投標保證金繳納、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項均由牽頭人負責,牽頭人進行的該行為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true3.3本次招標范圍中施工部分的工作僅面向中小企業發包(其中屬于大企業的分支機構、存在控股股東為大企業、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業均不屬于中小企業。若為聯合體投標的,本項目聯合體協議書中職責分工為承攬施工工作的所有單位均應屬于中小企業)。具體標準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的“建筑業”劃型標準為準,投標人應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除技術復雜、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須招標的國家投資工程,施工部分招標控制價在3000萬元以下的,應勾選此項。)。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26-02-13 09:00至
2026-02-26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