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門頭溝區妙峰山鎮陳家莊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地再生水回用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門頭溝區妙峰山鎮陳家莊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地再生水回用工程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北京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6-03-13 09:0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11010926210200017622-XM001
項目名稱:門頭溝區妙峰山鎮陳家莊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地再生水回用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71.548817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271.548817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門頭溝區妙峰山鎮陳家莊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地再生水回用工程圖紙、工程量清單及相關文件所示全部內容。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歷天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 中小企業政策
□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
■本項目專門面向 ■中小 □小微企業 采購。即: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業制造、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業承接。
□本項目預留部分采購項目預算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于預留份額,提供的貨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服務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預留份額通過以下措施進行:無。
2.2 其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資格要求(如有):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本項目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務:
■否
□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且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群團組織,不得作為承接主體;
3.2其他特定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處于有效期。
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且處于有效期。
4)外省市施工企業須具有《外省市建筑企業來京施工備案表》且在有效期內;
5)擬派項目經理必須在投標人單位注冊,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并具有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在確定中標人時不得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的項目經理。
6)技術負責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
7)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具有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A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8)委托代理人、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質量管理人員、財務負責人應是投標人本單位人員,其中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9)近3年具有承擔過類似工程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