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長春新發城市建設置業有限公司晨光街項目給水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長春新發城市建設置業有限公司晨光街項目已通吉林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以備案流水號為2025042522017903105053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長春新發城市建設置業有限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給水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長春新發城市建設置業有限公司晨光街項目給水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
2.2 招標范圍:本工程為新發晨光街項目給水工程(含所有設備及水表)全部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設計、施工、驗收、移交工作;包括市政一次網正式用水接駁點(包含臨時轉正式工程)至園區內住宅供水泵房、商業供水泵房、換熱站、消防泵房、高位水箱間、園區內園林給水點等所有用水點的管線及設備安裝,供水泵房站至單體管井內立管、立管三通至水表及表后閥等管線及設備安裝;
2.3 建設規模及內容:項目總用地面積38707平方米,規劃總建筑面積102234.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78189.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24044.96平方米;項目規劃建設12棟住宅項目、配套公建及地下車庫,其中住宅建筑面積74416.9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積27817.98平方米;
2.4 工程建設地點:長春高新區東至硅谷大街、西至晨光街、南至安新路、北至平新路;
2.5 工程建設周期: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算至2026年12月31日;
2.6 質量標準:執行現行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技術規范和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相應的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同時具備以下資質:
①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市政行業(給水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
②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機電安裝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一級注冊建筑師或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或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擔任過類似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或施工項目負責人;且應無在建工程,提供無在建工程承諾書并加蓋企業公章。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需要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全面負責項目實施的組織領導、協調和控制,對項目的進度、造價、質量、安全全面負責,依法履行工程總承包的義務并維護業主的權益。正確處理和協調與業主、相關各方之間及企業內部各專業、各部門之間的關系。
3.3 其他主要人員要求:
(1)設計項目負責人1人:具備市政公用工程相關專業或機電工程相關專業高級職稱;
(2)施工項目負責人1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或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擬派出的施工負責人應無在建工程,否則將否決其投標,此人員可由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兼任;
(3)施工技術負責人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關專業或機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應無在建工程,否則按投標被否決處理;
(4)施工其他人員:施工員2人、質量管理負責人1人、材料員1人,具備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相應崗位資格證書或職稱證;安全管理負責人1人,須具有安全員證。
擬投入本項目的所有人員(包含被授權人)均為本單位在職人員,提供2025年6月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任意連續三個月的企業為其繳納養老保險的證明資料,退休人員需提供退休證明及返聘合同。
注:①以上為現場所需最低人員標準,根據實際現場施工情況,如有需要可調增,中標人須無償予以配合。②上述人員均須提供具備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相應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所提供資格證件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不再頒發紙質版證件,投標人須提供有法律依據的電子證書,提供電子證書的均須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管理機構所配備的不同崗位,其任職人員不得重復,即一人一職(規定可兼職的除外),均須為本單位在職人員且無在建工程(設計人員除外)。③投標人應保證其人力、機具、設備、設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轉材料及其它施工資源,滿足實施工程的需求。項目管理機構成員應無在建工程(設計人員除外)。截至投標截止時間,如投標人的項目管理機構成員在尚未完工的建設項目中曾經任職,如已完成崗位變更,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變更證明材料(如須項目所在地行管部門同意的,須附相關審批手續)。如投標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視為未響應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