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6年度平谷區排水設施和河道斷面監測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2026年度平谷區排水設施和河道斷面監測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北京市政府采購電子交易平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6-03-26 09:3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11011726210200010761-XM001
項目名稱:2026年度平谷區排水設施和河道斷面監測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125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125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對全區運行的10個污水處理廠、5座應急站點,農村污水處理站進行巡查、對水質、泥質等進行檢測。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 中小企業政策
□本項目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
■本項目專門面向 ■中小 ■小微企業 采購。即: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業制造、服務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業承接。
□本項目預留部分采購項目預算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對于預留份額,提供的貨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制造、服務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承接。預留份額通過以下措施進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資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本項目是否屬于政府購買服務:
□否
■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且由財政撥款保障的群團組織,不得作為承接主體;
3.2其他特定資格要求:
1)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 為本項目采購需求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項目的其它采購活動;
3)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沒有處于破產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