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山陽縣高壩店鎮西溝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及污染防治項目詢價公告
項目概況 山陽縣高壩店鎮西溝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及污染防治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陜西省政府采購綜合管理平臺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以下簡稱“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 2026年03月25日 15時00分 (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XZH2026007
項目名稱:山陽縣高壩店鎮西溝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及污染防治項目
采購方式:詢價
預算金額:290,000.00元
采購需求:詳見采購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購包1:2026年5月15日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采購包1: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山陽縣高壩店鎮西溝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及污染防治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參與的供應商(聯合體)提供的貨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業制造。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山陽縣高壩店鎮西溝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及污染防治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投標人 應是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須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等證明資料,自然人須提供身份證明。
(2)投標人提供2024年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時間至投標截止時間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時段的資產負債表),或其開標前三個月內基本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及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3)投標人提供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已繳納任意1個月的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任意稅種),依法免稅的單位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4)投標人提供投標截止日前半年內已繳存的任意1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繳存單據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函
(7)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記錄的“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記錄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8)須提供投標保證金轉款憑證或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
(9)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參與投標只須提供其身份證明)
(10)供應商應提供《非聯合體不分包投標聲明》,視為獨立投標,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