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市亭湖區2026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慶豐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鹽城市亭湖區2026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慶豐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鹽城市亭湖區2026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慶豐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已由鹽城市水利局《關于亭湖區2025年度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工程慶豐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鹽水農〔2024〕17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財政及區財政,出資比例為1:1,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鹽城市亭湖區水利工程建設處,招標代理機構為華春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施工進行國內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亭湖區鹽東鎮境內。
2.2項目總體建設內容:本項目涉及慶豐林帶、三中溝、四中溝、五中溝、躍進河、七中溝等河道的岸坡帶和緩沖帶,工程措施包括河道疏浚、河道整坡、岸坡防護、親水平臺等;林草措施為綠化種植;其他措施包括銘牌,水文化標識標牌等。具體詳見招標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2.3本項目招標范圍、對應投資金額:本項目招標范圍為工程全部建設內容的施工及養護期內植物養護。對應投資金額:約人民幣600萬元。
2.4本合同項目計劃工期:具體計劃開工時間,90日歷天,計劃于2026年4月15日開工(具體開工日期以監理簽發的開工通知為準)。
2.5工程質量等級:合格。其中綠化養護期兩年,苗木成活率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標人補植到位(補植養護期需滿足二年要求,并確保成活)。 注:投標人投標時在系統中“質量”統一填寫“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1)資質證書:投標人須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2)業績要求:擬投標人自2023年3月1日以來(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施工合同價200萬元及以上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業績。
(需提供的業績證明材料包括:
1、中標通知書;2、合同協議書;3、驗收證書(工程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合同工程(完工)驗收鑒定書,或者由建設、設計、監理、施工等參建單位簽字并蓋單位公章的驗收文件。前述序號1、2、3項三者缺一不可。如上述材料未能反映項目類型、規模、負責人等評標要素的,應附發包人或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加蓋公章的證明材料。下同)
(3)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提供承諾函及相關財務報表,承諾函格式詳見投標文件格式)。
(4)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