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清流縣嵩溪溪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設計公告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清流縣嵩溪溪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設計已由清流縣人民政府以專題會議紀要〔2025〕3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清流縣嵩溪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清流縣嵩溪鎮人民政府,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磐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清流縣嵩溪溪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建設地點:三明市清流縣;
2.2 項目建設規模:工程總投資約7900萬元,計劃治理嵩溪溪河長約22公里;
2.3 產業類型:第三產業;
2.4 招標范圍和內容:清流縣嵩溪溪河道治理工程勘察設計可行性研究、前期勘察、測量、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預算、施工階段、現場施工技術指導服務和配合工作等;
2.5 最高控制價:1896000;
2.6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并通過項目審查、批復;
2.7 服務期限:120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
(1)初步設計階段:合同簽定后60日歷天內完成工程勘察初步設計,提交滿足工程設計深度要求的初步設計文件及概算(送審稿)。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水利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②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乙級及以上資質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具備/業績【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內承擔過類似的工程業績,】。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和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