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26年第一批緊急采購癥候群及污水監測試劑耗材采購項目詢價邀請函
2026年第一批緊急采購癥候群及污水監測試劑耗材采購項目詢價邀請函
項目概況:(2026年第一批緊急采購癥候群及污水監測試劑耗材采購項目)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海口市美蘭區藍天路名門廣場北區B1座605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6年3月26日10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TSC2026-17
項目名稱:2026年第一批緊急采購癥候群及污水監測試劑耗材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詢價
預算金額:¥32.2564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32.2564萬元
采購需求:(詳見用戶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簽訂后15天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事業單位需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1.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承諾函);
1.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承諾函);
1.4、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需提供承諾函)(營業執照不滿三年的,按照營業執照注冊年限起算);
1.5、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