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肥東公開招標肥東縣基礎設施精細化提升一期項目-肥東縣生態環境提升工程(一包)項目招標公告
肥東縣基礎設施精細化提升一期項目-肥東縣生態環境提升工程(一包)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1.1項目名稱:肥東縣基礎設施精細化提升一期項目-肥東縣生態環境提升工程(一包)項目
1.2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肥東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1.3批文名稱及編號:肥東縣發展改革委項目備案表,2602-340122-04-05-840651
1.4
招標人:合肥東泉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
1.5項目業主:合肥東泉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
1.6資金來源:銀行貸款
1.7項目出資比例:100%
1.8資金落實情況:已落實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項目名稱:肥東縣基礎設施精細化提升一期項目-肥東縣生態環境提升工程(一包)項目
2.2招標項目編號:2026ADDGZ50041
2.3標段劃分:本招標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
2.4招標項目標段編號:2026ADDGZ50041
2.5建設地點:肥東縣境內
2.6建設規模:本項目分為2個方面:1.店埠河沿岸環境提升工程
。2.包公大道、祥和路、長江東路、店忠路等道路沿線及周邊環境提升工程。
2.7合同估算價:5336.56萬元
2.8計劃工期:360日歷天
2.9招標范圍:包括綠化提升、場地硬化及相關配套設施、養護及病蟲害防治等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內容。
2.10項目類別:工程施工
2.11質量標準:合格
2.12其他:無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依法設立并具備承擔本招標項目的如下條件:
3.1.1投標人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與招標項目相適應的履約能力。
3.1.2項目負責人要求:投標人擬委任項目負責人須具備相應的現場管理工作經歷和專業技術能力,且目前未在其他項目上任職或雖在其他項目上任職但本項目中標后能夠從該項目撤離。
3.1.3投標人業績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業績之一:
(1)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須具備單個合同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的園林綠化工程(或綠化工程)施工業績。
(2)自2021年1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投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須具備一例施工業績,且此業績合同中園林綠化工程(或綠化工程)金額不低于3000萬元。
3.1.4項目負責人業績要求:無。
3.1.5財務要求:無。
3.1.6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轄縣(市)、區(開發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
3.1.7本招標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合體成員方總數量不超過2家;
(2)聯合體各方均須具備3.1.1投標人資質要求;
(3)聯合體各方均須符合3.1.6信譽要求;
(4)承擔同一專業施工任務的投標人組成聯合體的,聯合體任意一方承擔的合同工作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投標人不得存在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第1.4.4項規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