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永豐縣橋北中心城區排水系統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設計變更公告:第1次公告
永豐縣橋北中心城區排水系統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公告
贛建永豐縣招字[2026]4號
永豐縣橋北中心城區排水系統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設計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面向國內公開招標,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永豐縣橋北中心城區排水系統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設計
2、項目招標單位:永豐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
3、項目地址:永豐縣橋北中心城區
4、項目范圍及內容:項目涉及肖家、夫山路等城區21條道路排水管道修復;璜金路等3條箱涵沿線雨污分流改造;北干渠沿線排口改造;永豐總商會、新派下等7個分流排水單元改造,總長度約37km,改造管徑涉及 DN300-DN1200mm;具體詳見設計任務書。
5、招標范圍:
(1)工程勘察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本項目的勘察服務,并承擔與勘察相關的各方協調工作,勘察報告滿足相關要求并符合相關規定及其后續服務等內容。
(2)工程測繪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永豐縣橋北中心城區排水系統提升改造工程的管線探測、CCTV檢測、QV檢測、盲探管線(排查出排水單元雨水、污水、合流水立管、化糞池排出口)、管網清淤、地形圖修補測等項目建設周期全過程測繪服務,并承擔與測繪相關的各方協調工作,測繪成果滿足相關要求并符合相關規定及其后續服務等內容。
(3)工程設計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永豐縣橋北中心城區排水系統提升改造工程的初步設計(含概算)的編制報批以及后期調整與修改、配合本項目施工圖預算編制、施工圖設計及施工階段的現場施工服務等工作。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應包括上述工作的全部費用,提交的報告、方案、圖紙、文件等成果應滿足招標人的需求,并符合國家有關工程設計深度的規定。
6、資金來源:上級資金和地方財政。
7、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8、工期:勘察測繪工期:收到招標人出具的開工通知書起一周內必須完成全部人員及設備的進場,合同簽訂后30日歷天內完成詳勘并提供成果資料,根據招標人要求完成補勘并提供成果資料;
設計工期:合同簽訂后50日歷天內提交提交設計成果文件。總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后。
9、施工現場配合服務:整個施工期(含缺陷責任期)
10、本項目招標控制價:652萬元;其中勘察費:暫定35萬元;按照含稅綜合單價135元/延米(不區分土層、巖層);測繪費:207萬元;設計費:暫定410萬元。
二、投標人資質要求:
1、投標人(或聯合體全體成員)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勘察單位)具有如下資質要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綜合甲級資質或工程勘察巖土工程專業(巖土工程勘察)乙級及以上資質;
3、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測繪單位)具有如下資質要求:具備自然資源管理部門頒發的測繪乙級(專業范圍須包含工程測量)及以上資質;
4、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設計單位)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乙級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級或工程設計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乙級(含)以上資質;
5、本項目擬派項目負責人(可由設計負責人兼任,聯合體投標的,由牽頭單位擬派)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證書;
6、本項目擬派勘察負責人(聯合體投標的,由勘察單位擬派)具有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證書;
7、本項目擬派測繪負責人(聯合體投標的,由測繪單位擬派);具有注冊測繪師執業證書;
8、本項目擬派設計負責人(可由項目負責人兼任,聯合體投標的,由牽頭單位擬派)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證書;
9、企業法定代表人證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身份證;
10、投標保證金轉賬憑證網頁打印件或保函掃描件;
11、其他:外埠來贛勘察設計單位須按贛建科設[2019]44號文件和《關于優化省外進贛建設工程企業信息登記服務和管理的通知》(贛建字{2021}4號)規定在江西住建云平臺上辦理企業信息和人員登記。開標時必須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臺登記的網絡截圖蓋公章(含擬派人員信息);
12、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成員不超過三家,牽頭人須為設計單位,同時,聯合體成員只允許一家設計單位和一家勘察單位和一家測繪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