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現狀
(一)取得的成績。“十一五”以來,我省各地、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國家和省節能減排的總體部署,大力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工程累計投入580多億元,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日趨完善,污水處理能力年均增長超過100萬立方米/日、達1330萬立方米/日,實現了城市、縣城和太湖流域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城鎮污水處理質量不斷提高,新建城鎮污水處理廠在全國率先全面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太湖流域全面完成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任務。探索構建城鄉統籌污水處理機制,在太湖流域部分地區建立“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統一監管”的工作模式。大力開展技術創新,其中,太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除磷脫氮改造技術攻關成果引領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建設。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減排貢獻突出,COD減排量占全省總減排量的70%以上。
(二)存在的問題。地區間發展不平衡,設施建設差異大,特別是蘇中、蘇北地區部分縣(市)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尚處于起步階段。部分地區污水管網建設滯后,導致污水處理廠設施運行負荷率偏低、效益難以充分發揮。不少地方存在“重水輕泥”的現象,污泥處置缺少系統規劃,污泥無害化處置、資源化利用水平有待提高。對污水再生利用的認識不夠到位,推進速度比較緩慢。部分污水處理廠專業人員缺乏,管理粗放、不規范。城鎮污水處理行業監管機構、監管制度和監督檢測能力總體還比較薄弱,不能很好地適應行業發展需要。
(三)面臨的形勢。“十二五”時期,是我省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會、開啟基本實現現代化新征程的關鍵時期,也是加快轉變發展方式、推動轉型升級的攻堅階段。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資源能源需求和生態環境壓力持續加大,水環境保護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特別是扎實推進城鎮化和城鄉發展一體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對包括城鎮污水處理在內的水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時,國家對節能減排、重點流域治理更加重視,標準更加嚴格,淮河、太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工作面臨更加繁重的任務。
二、“十二五”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環境優先,以改善基本環境公共服務為目標,以設施建設和運行保障為重點,科學規劃、合理布局,著力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提升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能,提升污水處理行業監管能力,提升污水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水平,為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作出積極貢獻。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政府責任,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積極引入市場機制,完善相關支持政策,鼓勵引導國內外資本參與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運營。
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堅持污水處理與城鎮發展總體規劃相銜接、與環境改善要求相適應,按照城鄉協調、城鄉一體的要求,合理規劃建設規模、內容和布局,推進設施共建共享。
突出重點,科學引導。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提高城鎮污水管網覆蓋率和污水收集率,增強對污染物的削減能力。科學確定設施建設標準,因地制宜選用處理技術和工藝,確保污水處理設施充分發揮效益。
泥水并重,資源利用。按照“減量化、穩定化、無害化、資源化”要求,合理確定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規范化處理處置技術路線。積極推進污泥資源化利用和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全面提升污泥無害化處置和污水再生利用水平。
加強監管,規范運行。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加強行業監管機構、監管制度和監督檢測能力建設,促進污水處理設施高效經濟運行,實現節能減排目標。建設高素質從業人員人才隊伍,強化行業規范運行管理。
(三)主要目標。
1.總體目標。
實現“四個全覆蓋”。加快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基本實現全省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加快污水收集管網配套建設和改造,實現污水主干管網全覆蓋;科學規劃建設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基本實現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設施全覆蓋;建立健全行業管理機制,實現污水處理高效監管體系全覆蓋。
實現“四個轉變”。從注重城市向城鄉并重轉變,即從單純重視城市(縣城)污水處理向堅持城市(縣城)和鄉鎮污水處理并重轉變;從一鎮一廠向統籌集約轉變,即從一鎮一廠的傳統建設模式向城鄉統籌、共建共享的集約化發展模式轉變;從注重廠內向廠內廠外并重轉變,即從單純重視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向“廠、網、泥、水”并重轉變;從數量增長向品質提升轉變,即從單純重視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總量增長向污水處理標準、資源利用、運行效率等品質提升轉變。
2.具體目標。
——污水管網建設。基本形成較完善的城市(縣城)污水收集管網系統,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有效推進;鄉鎮基本形成污水收集主干管網。
——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全省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達90%以上,集中處理率達75%以上,其中,南京城區實現污水全部收集和處理;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達90%以上,污水處理率達45%以上。
——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重點實施淮河流域及水環境敏感地區污水處理廠一級A提標改造。
——污泥規范化處置。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全面實現無害化處理處置。
——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全省城市(縣城)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率達12%以上。
——污水處理廠運行效率。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率穩步提升;新建、改擴建污水處理廠建成后1年內實際負荷達到設計能力的60%以上,3年內達到75%以上。
——節能減排。新增COD削減能力約33.4萬噸/年,新增氨氮削減能力約3.6萬噸/年。
3.主要指標。
“十二五”主要規劃指標一覽表
|
全省 |
蘇南 |
蘇中 |
蘇北 | |
|
城市(縣城)污水處理率 ( % ) |
≥ 90 |
≥ 90 |
≥ 90 |
≥ 85 |
|
城市(縣城)污水集中處理率 ( % ) |
≥ 75 |
≥ 80 |
≥ 75 |
≥ 75 |
|
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覆蓋率 ( % ) |
≥ 90 | |||
|
建制鎮污水處理率 ( % ) |
≥ 45 | |||
|
城市(縣城)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率 ( % ) |
≥ 12 |
≥ 15 |
≥ 10 |
≥ 10 |
|
污泥無害化處置率 ( % ) |
100 |
100 |
100 |
100 |
2.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率=再生水利用設施規模/污水處理廠規模。
三、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的主要任務
(一)優先推進管網配套建設。
1.總體要求。對新建、擴建污水處理設施,堅持“廠網并舉、管網先行”,做到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加快建設;已建和在建城鎮污水處理廠需加快配套管網建設,提高運行負荷率,發揮設施效能。積極推進城鎮雨污分流改造和老舊污水管網改造,太湖流域應加快實施控源截污排水達標區建設。
2.建設任務。全省新增污水管網3.0277萬公里,其中,新建分流制污水主管網1.5713萬公里,改造老舊主管網2345公里,新建控源截污管網1.2219萬公里。蘇南重點完善雨污分流主管網,加快實施控源截污,新增污水收集管網1.9854公里,其中,新建分流制污水主管網7265公里,改造老舊主管網1174公里,新建控源截污管網1.1415萬公里。蘇中、蘇北地區重點完善雨污分流主管網,試點開展控源截污工程建設,其中,蘇中新建分流制污水主管網2993公里,改造老舊主管網352公里,新建控源截污管網303公里;蘇北新建分流制污水主管網5455公里,改造老舊主管網819公里,新建控源截污管網501公里。按流域統計,太湖流域“十二五”期間需新增污水收集管網1.7498萬公里,其中,新建分流制污水主管網6300公里,改造老舊主管網1040公里,新建控源截污管網1.0158萬公里;淮河流域需新增污水收集管網9455公里,其中,新建分流制污水主管網7766公里,改造老舊主管網1036公里,新建控源截污管網653公里;沿江其他地區需新增污水收集管網3324公里,其中,新建分流制污水主管網1647公里,改造老舊主管網269公里,新建控源截污管網1408公里。
“十二五”全省管網建設一覽表
|
全省 |
蘇南 |
蘇中 |
蘇北 | |
|
新建分流制主干管 |
15713 |
7265 |
2993 |
5455 |
|
老舊管網改造 |
2345 |
1174 |
352 |
819 |
|
控源截污管網 |
12219 |
11415 |
303 |
501 |
|
合計 |
30277 |
19854 |
3648 |
6775 |
3.技術要求。實行雨污分流制、截流式合流制及合流制共存的排水體制。新建區要實行雨污分流制排水體制,現有合流制地區要結合舊城改造、道路建設等,加快雨污分流系統改造完善。不具備條件實施分流制改造的,要采取截流、調蓄和處理措施。合流制管網系統應合理確定截流倍數,將截流的初期雨水送入污水處理廠處理。加強污水管網維護,提高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質量,保障城市排水設施功能完好。管網設施宜實行劃片管理,堅持日常巡視,定期清通檢查井及污水管網內的淤泥。
(二)加快建設污水處理設施。
1.總體要求。進一步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提高處理率和處理標準。加快推進蘇北、蘇中經濟欠發達地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盡快填平補齊,實現全省范圍內城市污水處理能力均衡發展。按照統籌城鄉、以城帶鄉、合理布局、共建共享的原則,重點推進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全覆蓋。
2.建設任務。全省新建、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556座,總規模512.4萬立方米/日,其中新建、擴建建制鎮污水處理廠450座,總規模154.9萬立方米/日。蘇南新建、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115座,總規模256.7萬立方米/日,其中新建、擴建建制鎮污水處理廠65座,總規模40.6萬立方米/日;蘇中新建、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112座,總規模86.2萬立方米/日,其中新建、擴建建制鎮污水處理廠91座,總規模33.0萬立方米/日;蘇北新建、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329座,總規模169.5萬立方米/日,其中新建、擴建建制鎮污水處理廠294座,總規模81.3萬立方米/日。按流域統計,太湖流域新建、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99座,總規模200.1萬立方米/日,其中新建、擴建建制鎮污水處理廠60座,總規模38.5萬立方米/日;淮河流域新建、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413座,總規模212.3萬立方米/日,其中新建、擴建建制鎮污水處理廠372座,總規模105.7萬立方米/日;沿江其他地區新建、擴建城鎮污水處理廠44座,總規模100.0萬立方米/日,其中新建、擴建建制鎮污水處理廠18座,總規模10.7萬立方米/日。
3.技術要求。城鎮污水處理應堅持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原則。城市(縣城)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設計應考慮進水水質水量的實時變化特征,選擇具有除磷脫氮能力的工藝技術,工藝運行應具備相應的調整靈活性。當尾水排入高標準受納水體或再生利用到工業生產時,必須進行深度處理。建制鎮污水處理可采用城旁接管、就近聯建、獨建補全等模式并存的建設方式。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要根據《小城鎮污水處理工程建設標準》和建制鎮污水水量水質特點,實事求是確定污水處理設施具體排放標準和工藝路線;尾水直接排入太湖、淮河、通榆河等環境敏感水域的,執行一級A排放標準;人口密度低、水環境容量較大的地區及地處非環境敏感區的建制鎮,在滿足環保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條件采用“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處理工藝,鼓勵采用自然生態的處理方式。
(三)積極實施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
1.總體要求。重點針對淮河流域及沿江地區已建污水處理廠實施提標改造,進一步提高對主要污染物的削減能力。對位于水環境敏感地區的城市(縣城)污水處理廠,按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排放標準優先進行提標改造。
2.建設任務。全省實施提標改造污水處理廠41座,總規模196.6萬立方米/日,其中,蘇南3座、規模19.0萬立方米/日,蘇中13座、規模74.3萬立方米/日,蘇北25座、規模103.3萬立方米/日。按流域統計,淮河流域提標改造污水處理廠31座、規模123.3萬立方米/日,其他地區提標改造10座、規模73.3萬立方米/日。
3.技術要求。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應參照《江蘇省太湖流域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建設技術導則》實施,遵循“三先三后”原則,即先優化運行后工程措施,采取優化運行措施后出水水質指標仍不能滿足要求時,再施行工程改造措施;先內部碳源后外加碳源,進水碳源不足時首先挖掘內部碳源,當出水總氮仍不能滿足要求時,再采取補充外加碳源措施;先生物除磷后化學除磷,充分發揮生物除磷功能,當總磷仍不能滿足要求時,可采用化學除磷輔助方法。對進水水質較特殊和復雜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實施提標改造時,應充分論證工藝流程的可行性和運行調整的靈活性,并開展現場試驗研究。
(四)著力加強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
1.總體要求。按照“安全環保、節能省地、循環利用、經濟合理”的原則,深入開展污泥規范化處理處置技術、政策研究,抓好污泥處理處置設施建設規劃,加大區域統籌,以縣以上(含縣)城市為基本單元,規范建設污泥集中處理處置設施,實現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設施全覆蓋,杜絕污泥的二次污染。在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全面實現無害化處理基礎上,大力推進污泥綜合利用,盡可能回收和利用污泥中的能源與資源;打造一批示范工程,發揮引導示范作用。加強設施運行監管,全面提升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的質量水平。
2.建設任務。全省新建、擴建污泥處理處置設施76座,建設規模8260噸/日,其中,蘇南25座、規模4500噸/日,蘇中19座、規模1130噸/日,蘇北32座、規模2630噸/日。按流域統計,太湖流域新建、擴建污泥處理處置設施23座、規模3790噸/日,淮河流域新建、擴建43座、規模3310噸/日,沿江其他地區新建、擴建10座、規模1160噸/日。
3.技術要求。按照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指南和泥質標準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優先選用碳排放量低、資源利用率高的污泥處理處置(利用)技術路線。加強污泥源頭減量,新建污水處理廠同步配套建設污泥深度脫水設施,已建污水處理廠應因地制宜加快推進污泥深度脫水改造。鼓勵對污泥實施厭氧消化或好氧發酵處理,并嚴格按國家標準進行土壤改良、園林綠化等土地利用,不具備土地利用條件的,可在污泥干化后充分利用水泥廠、垃圾焚燒廠、燃煤電廠等社會資源進行協同焚燒。蘇南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近期以協同焚燒、單獨焚燒及建材利用為主,土壤改良、園林綠化等土地利用為輔;蘇中、蘇北地區優先考慮污泥土壤改良、園林綠化等土地利用,可選用協同焚燒等方式。
(五)切實提高污水再生利用水平。
1.總體要求。按照“統一規劃、分期實施、發展用戶、分質供水”和“集中利用為主、分散利用為輔”的原則,積極倡導污水資源化利用,推進節水減排。重點結合城鎮污水處理廠新建、擴建或提標改造等推進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實現污水再生利用與污水處理能力同步增長。建立健全污水再生利用產業政策和激勵政策,做好相關的技術儲備,并加大再生水用戶開發。
2.建設任務。全省新建、擴建再生水處理設施86座,總規模201.2萬立方米/日,其中,蘇南109.3萬立方米/日、蘇中27.5萬立方米/日、蘇北64.4萬立方米/日。新增再生水配套管網579.8公里,其中,蘇南280.8公里、蘇中149公里、蘇北150公里。按流域統計,太湖流域新增再生水處理規模94.5萬立方米/日,淮河流域新增85.7萬立方米/日,沿江其他地區新增21萬立方米/日;太湖流域新增再生水配套管網239公里,淮河流域新增264.8公里,沿江其他地區新增76公里。
3.技術要求。污水集中處理達到基本水質要求后,應合理確定再生水處理水質標準,并根據其用途達到相應的衛生安全等級要求,相關標準包括《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等。再生水利用優先用于市政道路和綠化澆灑、洗車、景觀河道補水、工業用水等方面。具備條件的機關、學校、住宅小區的沖廁等生活雜用水,可考慮利用再生水。當再生水用戶比較集中且用水量較大時,可通過敷設專用再生水管道向用戶供水;當用戶分散且用水量較小時,在合適位置設置集中供水點,通過罐車運送。
(六)不斷增強行業監管能力。
1.總體要求。加快完善省級監管平臺及考核體系。以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排水監測網絡體系為基礎,以加強城鎮排水監管機構、隊伍和能力建設為重點,構建省、市、縣三級監管體系,并推動監管體系向鄉鎮延伸,為實施城鎮污水處理設施有效監管提供支撐。逐步提升已建和新建排水監管機構及排水監測站的監管監測能力,充實專業技術人員,全面提升污水處理行業監管能力和水平。
2.建設任務。切實加強排水監管力量,目前尚無排水監管機構的省轄市和太湖流域縣級市要盡快完善,并配備人員和設備;其他縣(市)要積極創造條件建設。加快完善排水監測站網,全省建設省級監測站1座、市級監測站13座、縣級監測站13座,其中,蘇南16座、蘇中5座、蘇北6座。以監測站標準化建設為核心,推進排水監管能力標準化建設。
3.技術要求。省級排水監測站具備全指標檢測能力和主要指標的流動檢測能力,市級監測站具備月檢項目的檢測能力,縣級監測站具備日檢項目的檢測能力。建立完善的行業管理制度,落實排水許可、水質監控等措施;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專業技術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強化技術指導,提升管理水平。
三、城鎮污水處理和再生利用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
(一)投資估算。“十二五”期間,全省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主要包括新建擴建污水處理廠、新建污水收集管網、雨污分流、控源截污、老舊管網改造、現狀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以及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和監管能力建設工程等,總投資約需580.1億元。
1.污水管網工程。總投資401.7億元,其中,新建污水主干管311.6億元,老舊管網改造37億元,控源截污管網53.1億元。太湖流域污水管網總投資185.4億元,其中,新建污水主干管126.0億元,老舊管網改造18.8億元,控源截污管網40.6億元。
2.污水處理廠工程。總投資111.7億元,其中,蘇南53.8億元、蘇中19.5億元、蘇北38.4億元。按流域統計,太湖流域42.4億元、淮河流域48.2億元、沿江其他地區21.1億元。
3.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總投資13.7億元,其中,蘇南1.1億元、蘇中5.3億元、蘇北7.3億元。按流域統計,淮河流域9億元,沿江其他地區4.7億元。
4.污泥處理處置工程。總投資24.3億元,其中,蘇南12.3億元、蘇中1.9億元、蘇北10.1億元。按流域統計,太湖流域10.6億元、淮河流域11.4億元、沿江其他地區2.3億元。
5.再生水利用工程。再生水處理設施總投資13.1億元,其中,蘇南7.2億元、蘇中1.5億元、蘇北4.4億元;再生水配套管網總投資11.6億元,其中,蘇南5.6億元、蘇中3億元、蘇北3億元。按流域統計,太湖流域再生水處理設施6.5億元,淮河流域5.5億元,沿江其他地區1.1億元;太湖流域再生水配套管網4.8億元,淮河流域5.3億元,沿江其他地區1.5億元。
6.排水設施監管能力建設工程。總投資4億元,其中,蘇南1.9億元、蘇中1.1億元、蘇北1億元。
(二)資金籌措。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本規劃要求和地方污水處理工作需要,按照分級承擔的原則,實行政府投入和引入市場機制相結合,以財政投入帶動社會投資,以經濟政策調度市場資源,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增加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投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機制,確保順利完成規劃各項任務。
1.政府投資。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所需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并逐步加大投入,優先投向污水管網、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等工程建設。省級財政結合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重點,加大城鎮污水處理工程投入力度,并加強績效考核,實行“以獎代補”。各級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要落實好各項政府投資,并積極爭取國家資金支持。
2.社會融資。積極利用市場機制,強化“排污者付費、治污者受益”的利益導向,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嚴格執行城鎮污水處理收費政策,盡快把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調整到位。采取污水處理收費權抵押等措施,爭取更多的信貸資金和社會資本支持。
四、城鎮污水處理和再生利用設施建設的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落實目標責任。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城鎮污水處理和再生利用設施建設,根據本規劃確定的任務,研究制定項目實施計劃和資金籌措方案,并抓緊組織實施。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具體負責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項目建設和運營監管,做好技術指導與監督工作。發展改革和財政部門負責落實建設資金,并加強資金使用監督管理。國土資源部門負責保障設施建設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項目以劃撥方式供應建設用地。環保和城鄉建設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要求,加強對排入城鎮污水管網工業廢水水質和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的監管。其他各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強化責任意識,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城鎮污水處理目標責任制并定期考核,完善問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各地應積極創新體制,打破行政區劃限制和部門分割,逐步實現設施的區域資源共享、整合和優化配置。
(二)堅持規劃引導,優化工程設計。結合城鎮總體規劃,適時修編城鎮污水處理專項規劃,對污水收集分區及污水處理廠建設、污水收集系統建設、工業廢水接納監管、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及尾水排放、污泥處理處置等作出統籌安排。建制鎮污水處理規劃尤其要突出污水收集管網的建設時序,并做到與流域治理規劃、環境保護規劃相銜接。加強對規劃編制、工程技術方案的技術審查論證,提高規劃設計的科學性、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三)保障項目投資,引入市場機制。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多元投入”的要求,建立開放式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市場,拓寬和創新融資渠道。加快政府職能轉變,實行政企分開、政事分開。健全污水處理產業政策指導體系,落實優先保障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的各項優惠政策。完善市場進入與退出、價格與收費相關機制,理順再生水價格、水資源費、排污費等費價關系,完善污水處理收費制度,按照保障污水處理運營單位保本微利的原則,適度提高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特別是要開征鄉鎮污水處理費。加強對設施投資、建設、運營等各方面監管,確保節能降耗、優化運行。
(四)規范項目建設,推進科學管理。建立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經營的城鎮污水處理經營管理體制。轉變“重廠輕網、重水輕泥、重量輕質”的觀念,統籌規劃確定污水處理廠新建與現有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污泥處理處置、再生水利用及配套管網、雨污分流及控源截污管網等建設項目的規模和標準,并采用先進、環保、成熟、可靠的技術措施,對設計、選址、施工、安裝、調試、驗收等各個環節進行全過程監管。強化工程實施管理,嚴格項目法人責任制、招標投標制、合同制和工程監理制。認真落實《江蘇省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加強排水許可管理與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管理績效考核,強化對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進水濃度的監管,并實行污水處理費撥付與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水量掛鉤。建立健全指標統計和監測體系,完善績效考核評估制度,定期對運營成本、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水質、污泥處理處置、配套管網運營等情況進行評估,不斷提高設施效能。
(五)注重科技創新,促進成果轉化。加強科技攻關研究,加快科研成果轉化,提高行業科技進步與創新能力。在充分吸收國內外先進城鎮污水處理適用技術基礎上,探索研究適合江蘇特點、經濟適用的污水處理工藝、污泥規范化處理處置技術、污水除磷脫氮提標技術、污水再生利用技術等。開展管網檢漏及原位修復技術、在線控制技術研究,注重節能減耗、降低運行成本。開展試點示范工程建設,促進全省污水處理技術水平不斷提高。(江蘇省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