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布日期: 2023-5-5 9:49:08 | 信息編號: 3685140 | 所屬類別: 行業新聞 |
2023年4月18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的《寧夏回族自治區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發布,該辦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9月31日。
此次改革充分結合寧夏實際,在保持平穩過渡的基礎上,深化水資源稅改革。寧夏區稅務局與自治區財政廳、水利廳前往區內12家公共供水企業實地調研,先后2輪征求各市縣(區)和自治區政府各相關部門意見建議,與發展改革委、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部門召開座談討論、明確改革目標、梳理難點問題、提出解決方案,確保改革政策符合寧夏水情、商情,進一步提升了全區水資源和水資源稅管理水平。
《實施辦法》明確,將城鎮公共供水管網取水計稅環節由末端征稅改為取水端征稅,按取水水源、超采情況、計劃用水情況等實行差別化稅額,增加企業開發利用地下水的稅收成本,加大公共供水、再生水的使用比例,減少使用地下水,用稅收杠桿調節企業節約用水,從而提高供水效率。
近年來,寧夏稅務部門在積累的改革經驗基礎上,充分發揮綠色稅制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度變革涉稅主體的生存環境與發展路徑,調節企業取水用水需求,有效促進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和節約,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建設作出更強勁的稅務支撐。(網易 中國污水處理工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