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2025年14家污水廠空氣、水、噪聲等手動檢測項目公告
2025年14家污水廠空氣、水、噪聲等手動檢測項目
競爭性談判公告(二次)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2025年14家污水廠空氣、水、噪聲等手動檢測項目
項目編號:NTGC2024112903(JT184)-1
預算金額:405000.00元
最高限價:405000.00元
采購需求:具體內容詳見第三章項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響應人的資格要求
1.基本條件:(提供附件一投標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聲明函)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為本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響應供應商需具備省級及以上監督部門頒發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CMA),且證書均在有效期內;
3.2響應供應商需具備通過監督部門實驗室資質認定的檢測能力項目,不得缺失水、氣、聲、土壤等常規監測項目中任一大項(提供證書附表);
3.3響應供應商具有環境檢測類的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且證書有效。(并附證書掃描件及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http://cx.cnca.cn)查詢截圖(招標文件發售截止日后)。
4. 未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查詢結果以評審過程中現場網絡截圖為準。
5. 授權委托書中的代理人必須是供應商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或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且為供應商的正式員工。投標時,須提供投標截止日前近3個月(連續,2024年8-10月)供應商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投標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個月的新辦企業只須提供社保繳納名冊(名冊中包含擬派項目負責人);新成立企業距投標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證明材料(以新辦企業營業執照發放日期為準)。
三、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