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縣禾水和瀘水河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公告(不見面開標)
吉安縣禾水和瀘水河河道綜合整治工程勘察設計招標公告(不見面開標)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吉安縣禾水和瀘水河河道綜合整治工程由吉安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吉縣發改審 字[2023]297號文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吉安縣水利資源保護中心,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資金和自籌資金。本項目勘察設計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工程勘察設計服務面向國內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1、招標工程規模:具體包括本次整治河道位于吉安市吉安縣境內禾水、瀘水河段。本工程整治河道總長105.6km,其中禾水段82.0km,瀘水段23.6km。涉及河床平整重點治理段河道總長15.44km,其中禾水段14.93km,瀘水段0.5km,平整面積2.05km2;其余河段以清障、清潔為主治理河道總長105.5km。估算投資約1729.76萬元。
2、招標范圍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105.6公里長200米一個的斷面測量(含水下地形測量)的工程勘測及無人機全河段正影像圖測繪、編制禾水與瀘水全河段總實施方案編制及按經過的鄉鎮分別編制7本單獨的實施方案文本,后續需根據上級確定的具體點位再編制具體的實施方案設計與預算及項目實施階段的過程相關后續設計服務等工作。
3、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4、項目建設地點:吉安縣境內禾水段、瀘水段。
5、招標控制價:勘察設計費74.07萬元。費用含提交設計成果之前的一切費用(含專家評審費)。
6、服務周期: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河道斷面測量及正影像圖測繪,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總體實施方案及按鄉鎮做7個單獨實施方案文本,剩余工作按上級確定時間節點提供方案階段成果,且按照項目后續工作的各項要求提供相關后期服務。(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7、質量要求:符合現行國家相關水利水電行業工程勘察和設計相關規程規范,并達到施工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格要求: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
(2)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
(3)投標人須具備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水利行業(河道整治)專業丙級及以上設計資質。
(4)擬投入項目負責人具有水利類專業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5)投標人必須是江西省公共資源交易網信用平臺(水利勘察設計企業)用戶,并且信息審核狀態為審核通過。
(6)信用信息審查:各響應企業必須按照《關于印發在全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對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通知》(吉市管辦字〔2024〕7號)規定,響應企業不得有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主體的情況,一經查實,不得列為成交單位(信用信息作為響應企業資格審查條件,響應企業應當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的查詢結果加蓋單位公章作為資格文件在投標文件中體現,其查詢記錄截圖時間為開標截止時間前7天內有效)。未提供上述規定的查詢結果或經查詢屬于吉市管辦字〔2018〕4號文件規定限制參與工程招投標的,不得參與投標活動。
(7)投標人未處于被責令停業、取消、暫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標資格狀態。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