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圩核能供熱發電廠一期工程地震監測系統設備采購公告
江蘇徐圩核能供熱發電廠一期工程地震監測系統設備
競爭性談判采購公告
江蘇徐圩核能供熱發電廠一期工程地震監測系統設備(項目名稱)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邀請供應商參加競爭性談判采購活動。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江蘇徐圩核能供熱發電廠一期工程地震監測系統設備
項目編號:CX-HW-JT-25003
交貨時間:本合同設備交貨期為2027年4月19日。賣方發貨前,必須征得買方的書面同意。如現場不具備條件,賣方免費保管12個月。具體交貨時間詳見采購文件第四章合同基本條款。
交貨地點:買方指定地點,具體詳見采購文件第四章合同基本條款。
供貨范圍:江蘇徐圩核能供熱發電廠一期工程3號機組地震監測系統設備供貨及相關服務。包括工程機設備、鑒定樣機、軟件、電纜、安裝調試用備品備件、消耗品、專用工具等,以及制造、包裝、運輸、交貨、技術資料提交和現場服務等。
質量要求:滿足采購文件及技術規格書要求。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基本資格條件:
(1)供應商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2)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或其等效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具有與本采購項目相應的供貨能力及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2、專項資格條件:
(1)資質要求:/
(2)業績要求:近10年具有同類項目地震監測系統供貨業績,相關業績中的所供設備不存在重大及以上質量安全事故。
(3)質量保證要求:應答人應已實施了項目質保大綱(依據HAF003)或同類項目質保大綱。
(4)其他要求:應答人應答設備中如有進口的產品/部件/材料/服務,應答人應提供相應的出口許可證書和/或輸出國政府主管當局頒發或批準的出口許可文件(包括不需要許可和/或出口文件的聲明),若應答人應答的產品中含有進口產品/部件/材料/服務,但未提供相關許可或者聲明文件的,采購人將視為相應的進口產品/部件/材料/服務已獲出口許可證書和/或輸出國政府主管當局頒發或批準的出口許可文件(包括不需要許可和/或出口文件),應答人必須按照應答響應方案執行供貨。同時,對于XZS項目進口產品/部件/材料/服務,采購人不提供最終用戶證明。
(5)本項目(□接受/R不接受)代理商參與。
3、本項目(□接受/R不接受)聯合體參與。
4、供應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應商之間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