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連云港港廟嶺作業區24#-28#集裝箱泊位后方堆場自動化改造工程設計項目(JZXZDHGZ-SJ2)標段招標公告
連云港港廟嶺作業區24#-28#集裝箱泊位后方堆場自動化改造工程
設計項目(JZXZDHGZ-SJ2)標段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連云港港廟嶺作業區24#-28#集裝箱泊位后方堆場自動化改造工程已由連云港市發展改革委備案立項,備案號為 連發改備【2024】17號。招標人連云港新東方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現決定對本項目的設計工作進行公開招標。受招標人委托,招標代理機構連云港科誼工程建設咨詢有限公司組織開展本次設計招標工作。歡迎具備招標項目相應資質和能力的獨立法人單位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和要求,對連云港港廟嶺作業區24#-28#集裝箱泊位后方堆場自動化改造工程設計(JZXZDHGZ-SJ2)項目進行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連云港港廟嶺三期突堤工程順岸建設 3 個 7 萬噸級和 1 個 10 萬噸級集裝箱泊位(自東向西依次為 24#-27#泊位),水工結構均按靠泊 10 萬噸級集裝箱船設計建設,泊位長度 1400m;西側端部建設 1 個 2 萬噸級集裝箱泊位(28#泊位),泊位長度 260m;為進一步提升連云港港國際樞紐海港功能,補齊江蘇省20萬噸級集裝箱碼頭的短板,擬對廟嶺作業區24#-28#泊位開展碼頭結構升等工作,并順應集裝箱碼頭自動化、智能化技術的發展趨勢,對其現有集裝箱裝卸系統進行自動化改造。
本工程按照“一次規劃、分期實施”的原則對廟嶺作業24#-28#集裝箱泊位后方堆場進行自動化改造,主要包括:改造自動化碼頭岸橋,新增和改造自動化輪胎龍門吊,配置自動化水平運輸設備,搭建自動化碼頭智能化平臺,并對約 34.4萬㎡的重箱堆場及生產輔助設施進行改造。改造后,碼頭后方堆場設計年周轉能力由 200 萬 TEU 提高至 300 萬 TEU;裝卸工藝采用“自動化單小車岸橋+IGV+自動化輪胎吊(RTG)”作業模式,擬對 12 臺集裝箱岸橋和 16 臺輪胎吊進行自動化改造,同時新增 32 臺自動化輪胎吊和 85 臺智慧型引導運輸車(IGV),分兩階段實施。二階段實施10臺集裝箱岸橋和 4 臺輪胎吊自動化改造,新增 25 臺自動化輪胎吊和 80 臺智慧型引導運輸車(IGV),新建一座電池更換間;道路堆場改造主要包括堆場箱角基礎、輪胎吊跑道和集卡通道以及排水設施改造等。改造后,箱角基礎基本水平,自動化輪胎吊基礎坡度≤0.6%,道路縱坡≤0.6%。
2.2 招標范圍:
本次招標范圍包括連云港港廟嶺作業區24#-28#集裝箱泊位后方堆場自動化改造工程初步設計范圍內所有工程施工圖設計(二階段)、施工期的現場后續服務等(但不限于此)。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1)施工圖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陸域形成及地基處理、道路堆場面層、裝卸工藝設備、供電及照明、通信控制、給排水及消防、暖通、環保、綠化、交通標志、消防專項設計、臨時工程及措施項目等,以及設計范圍內的項目組織實施、施工圖預算。
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點部位和環節,提出保障工程周邊環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見,必要時進行專項設計。
(2)后續服務包括:提供相應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中設計技術問題、參加竣工驗收等服務;編寫工程說明、技術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單,施工期間派駐現場設計代表、設計修改、變更等。
(3)要求投標人自中標之日起,協助招標人辦理項目批文手續、項目開工備案手續以及政府行業部門所需其他手續;項目施工過程中做好技術支持服務工作。
2.3 設計周期初步安排:
(1)施工圖設計周期:自合同簽訂起10天內提交施工圖設計文件;
(2)期間須根據業主要求分批及時提交有關設計文件。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要求:
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具有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水運行業甲級及以上資質。
3.2 業績要求:
投標人2020年1月1日以來具有已完成的5萬噸級及以上集裝箱碼頭的設計工作業績。
注:①企業業績要求的時間為
2020年1月1日以來,該時間指:在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系統中備案的項目結束時間,反映在投標人報表“表 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時間;
②上述設計業績僅指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不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設計審查或設計咨詢,下同
③已完成指的是:該設計工作已完成并取得主管部門設計批復;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