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永平縣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項目(生活污水處理)工程招標公告
永平縣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項目(生活污水處理工程)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永平縣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項目已由永發改復【2017】10號批準建設。項目招標人為永平木蓮環境治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建設資金來自上級補助及自籌,招標代理為大理國投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資格審查方式為資格后審,歡迎符合條件的潛在投標人參與該項目投標。
2.項目概況
2.1 項目名稱:永平縣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項目(生活污水處理)工程總承包;
2.2 招標編號:EDL0XGT25001007;
2.3 建設地點:永平縣6個鎮鄉(杉陽鎮、龍街鎮、北斗鄉、廠街鄉、水泄鄉、龍門鄉)。
2.4 建設規模和主要內容:
總項目建內容為6個鄉鎮集鎮供水、生活污水處理、7個鄉鎮公廁、生活垃圾處理及運轉設施。項目總投資:28086.87萬元。(本次招標只涉及生活污水處理:永平縣6個鎮鄉(杉陽鎮、龍街鎮、北斗鄉、廠街鄉、水泄鄉、龍門鄉)污水站及配套污水管網的建設,建設的投資估算建安工程費約6959.76萬元。)
2.5 招標范圍:永平縣農村人居環境治理項目(生活污水處理)工程總承包,具體如下:
2.5.1工程設計
(1)結合項目實際情況,響應招標人要求,根據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初步設計內容及招標人提供的設計任務書內的工作范圍及其它要求,據實完成相關優化及設計工作。
(2)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給排水、工藝、建筑、結構、設備、自動化系統及儀表、電氣(含強、弱電)、安裝、消防、節能、綠化、景觀、本工程項目范圍內附屬工程及相關設施]的專項設計及專業施工圖設計、現場服務、施工(期間)設計修改變更、竣工驗收及質量保修階段的設計服務,并配合招標人完成上述設計所相關的初步設計評審、施工圖審查、抗震審查、防雷審查、建筑節能審查、消防審查等各項審查和報批報建,設計相關各專業技術咨詢服務等全部相關工作內容,直至竣工驗收及圖紙備案的全部工作。
(3)滿足招標人各項功能性要求,保證圖審通過。按甲方要求按質按時提交設計成果,并取得國家相關職能部門的批準,(含中間成果和階段性成果)。
2.5.2工程施工
(1)施工范圍: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范圍內包括但不限于:污水處理站及配套管網建設工程等附屬工程及配套設施。
(2)完成本項目所有施工圖設計范圍內施工任務直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提供施工圖預算、竣工結算及竣工圖等全套竣工資料)。
2.5.3設備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設計范圍內的設備采購、運輸裝卸、安裝調試、檢測、試運行、驗收、移交所有內容。
2.6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1年。(其中包含設計周期:45日歷天)
2.7 質量要求: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相關工程質量驗收規范及標準,滿足發包人要求,一次性驗收達到合格標準。
2.7.1設計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現行有效的技術標準、規范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要求等,成果文件應符合規劃要求并通過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審批;保證設計質量,對提供的所有成果的真實性和可靠性負終身質量責任;
2.7.2施工質量標準: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13),滿足工程相關質量、驗收標準及其他現行的質量驗收標準的要求,一次性驗收合格;
2.7.3設備質量標準:所提供的設備產品(含零配件等)質量必須達到國家、行業、地方等有關現行標準、規范和規定且滿足招標人要求及項目使用功能要求,達到高效、先進和實用的要求。
2.8施工安全要求:符合《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范》(GB50656-201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滿足工程相關安全標準及其他現行的施工安全標準的要求,杜絕安全事故。
2.9標段劃分:本項目招標共劃分為1個標段。
2.10 資金來源:上級補助及自籌。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資格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單位(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的各方均須具有)。
3.2投標人須同時具備:
(1)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市政行業工程設計(排水工程)乙級及建筑行業(建筑工程)乙級設計資質;
(2)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3)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其以上資質;
3.3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成員中承接施工工作的單位須提供,取消年檢的省份請附相關資料)。
3.4 財務狀況良好,提供2022年或2023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及審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及財務報表附注的掃描件)(2023以后成立的企業提供自成立以后年度)。(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的各方均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