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含山縣裕溪河流域污水處理廠項目監理競爭性磋商公告
含山縣裕溪河流域污水處理廠項目監理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含山縣裕溪河流域污水處理廠項目監理的潛在供應商應在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1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MASCG-1-F-F-2025-0059
項目名稱:含山縣裕溪河流域污水處理廠項目監理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68.1萬元
最高限價:68.1萬元
采購需求:含山縣裕溪河流域污水處理廠項目監理,建安費約5800萬元,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缺陷責任期結束止。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本項目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是
2.1.1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項目。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執行。
2.1.2如對此項內容有疑問,可通過書面形式(紙質提交或登錄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在線提交)進行質疑。具體要求詳見采購文件中“質疑與投訴”內容。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3.1供應商須具備以下①或②要求:①監理綜合資質;②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乙級以上(含乙級)監理資質;3.2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具有有效的全國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注冊執業證書,且在供應商單位注冊。
4.供應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
(1)供應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供應商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3)供應商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