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臨港污水處理廠委外監測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江蘇新海連水務有限公司決定就其所需的臨港污水處理廠委外監測服務項目實施招標,歡迎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
一、項目名稱及編號
項目名稱:臨港污水處理廠委外監測服務項目
項目編號:JSYJ20241219001
二、項目簡要說明及預算金額
監測內容:污水廠進水、總排口、污泥、廠界無組織廢氣、噪聲等的年度監測,監測時間及監測頻次: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期限(具體開始時間以甲方正式通知為準)。
(1)在當月28日之前(含28日)完成所委托的月度監測項目的現場采樣、分析測試,并出具月度監測報告(數據型監測報告),月檢與季檢中及時免費提供部分異常指標二次加測服務。如果合同簽訂時為當月25日之后(不含25日),則從合同簽訂日下月開始監測,并于下月28日前(含28日)提交首份監測報告。
(2)在每季度中旬月28日之前(含28日)完成所委托的季度監測項目的現場采樣、分析測試,并出具季度監測報告(數據型監測報告)(注:本合同中所稱“季度”均為自然季度)。如果合同簽訂日為當季度的第2個月25日之前(含25日),則首份季度監測報告需于合同簽訂月當月28日之前(含28日)提供;如果合同簽訂日為當季度的第2個月25日之后(不含25日),則首份季度監測報告需于合同簽訂日下個月28日之前(含28日)提供。如果合同簽訂日為當季度的第3個月25日之前(含25日),則首份季度監測報告需于合同簽訂月當月28日之前(含28日)提供;如果合同簽訂日為當季度的第3個月25日之后(不含25日),則當季度不提供季度監測報告。
(3)根據需要免費承擔應急監測任務(1.總共不超過10次(含10次),如果合同期實際應急監測任務在5次內(不含5次),則乙方需在合同期結束后一年內,應甲方要求再免費監測3次;2.應急監測指標、時間和數量由甲方指定,應急監測需自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內提供監測報告)。具體監測方案詳見招標文件合同部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