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圣元廈門瑞吉酒店項目消防系統安裝工程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圣元廈門瑞吉酒店項目消防系統安裝工程 已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 圣元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下屬項目公司 廈門圣元文旅發展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源 企業自籌 ,招標人為 廈門圣元文旅發展有限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 公開 招標。
二、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圣元廈門瑞吉酒店項目消防系統安裝工程
2、項目地址:廈門市湖里區環島東路與金五路交叉西北側2022 p01地塊
3、設計單位:華東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4、顧問單位:思邁建筑咨詢(上海)有限公司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部分設備(甲供范圍除外)、固定總價包干
7、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8、建設規模:用地面積23231.52㎡,總建筑面積約75777㎡(其中:地下:30642㎡,地上:45135㎡。);地下2層,地上14層
三、招標內容
1、招標內容及承包范圍:各投標人結合項目現狀條件下,按招標人提供的圖紙范圍、招標人劃分的界面、配合二次精裝修工程和綜合機電工程施工等,完成本酒店項目的消防系統安裝工程施工投標報價。本次招標承包范圍包括本項目所有消防水、消防電系統的供應及安裝以及甲供設備的安裝,同時還負有與其他獨立安裝分包、建筑工程總承包、綜合機電工程總承包等單位配合協調之責任。投標人需與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機電安裝單位等友好協商,合理安排工作界面劃分表和進度計劃;在工地大門進出管理、場內道路 使用、施工電梯使用、材料堆場設置、水電使用及現場辦公等方面服從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統籌管理,相關費用包含在投標報價內。投標人須研究過招標圖紙及其它有關資料,已全面了解整個承包工程的范圍。投標人須按照施工圖紙所示和《廈門圣元瑞吉酒店項目消防系統招標技術文件》內所提出的要求,深化施工圖紙、提供下列工程所需所有的勞動力、提供機電系統裝置設備和材料、施工安裝、測試、試運行、成品保護工作以及按照國家要求的工程施工、驗收資料的填寫、竣工圖紙繪制及最后消防備案,直至最后順利通過各有關政府和市政部門驗收并獲取相關證書等。具體內容如下但并不限于此:
1.1需提供深化設計圖紙、建筑工程配合圖(包括預留洞圖紙等)、綜合管線圖等(包括藍圖及電子版,電子版需包括可編輯的 cad 版和 bim 版)、竣工圖,送交招標人、機電顧問審核,圖紙送審應遵循相關程序;
1.2 本項目需提供 bim 深化設計圖紙,負責優化綜合管線圖(包含消防、暖通、弱電智能化等管線),解決現場碰撞、凈高等問題,需經招標人/機電顧問的審批通過后方可實施,并明確調整過后的綜合管線,不會產生任何造價的增加,bim深化設計需要達到建筑結構幕墻機電專業需要做到lod300深度,大型機電用房需要做到lod400深度;
1.3 按照《廈門圣元瑞吉酒店項目消防系統招標技術文件》中的要求提供有關的系統裝置,若發現與《廈門圣元瑞吉酒店項目消防系統招標技術文件》中的任何部分有沖突或矛盾時,則由招標人/機電顧問確定的標準來實施,不因此項原因調整工程造價;
1.4 向招標人等提供深化設計圖紙和相關所需資料,并匯集其它承包單位的施工圖紙及所需資料,投標人還需提供要求土建配合/預留明確深度,建筑結構幕墻機電專業需要做到lod300深度,大型機電用房這里需要做到lod400深度洞圖;
1.5 在獲取有關當地政府機關所需的合格證書及合格文件時,投標人提供足夠及需要的文件、圖紙等;如報建、報完工驗收(報建和竣工驗收手續由建設單位申報)及竣工資料等,并承擔一切所需費用;
1.6 所有設備和材料的技術資料(包括所需樣品)需經過招標人及機電顧問單位審核;
1.7本工程中標人需嚴格按照經建設單位審批的二級網絡計劃表,提供消防系統安裝工程進度計劃表、深化圖紙計劃、材料報批計劃以及系統調試計劃;
1.8提供施工及運輸方案;
1.9 投標人負責管理、統籌及協調所有消防機電設備系統,做好所有消防機電專業(含其他專業獨立承包商、市政單位)之間技術管理及協調工作;
1.10 投標人應認真復核有關機電、消防系統安裝工程圖紙和項目工地實際情況,如發現工地實際情況與機電、消防系統設計圖不符,投標人應在合理的情況下對有關系統設計進行優化修改,以滿足工地實際情況;并確保消防系統能按設計意圖安裝及操作,所有有關修正事項包含在合同總價內,而不會視為工程變更;
1.11負責完成所有有關管道及設備的油漆工程;
1.12負責所有系統的一切所需的清潔、測試及系統平衡、試運行等工作;
1.13提供安裝、維修設施;
1.14 提供零配件、設備系統測試報告、操作及維修手冊,操作維修手冊須為中文版本;為招標人員工、酒管工程部人員提供培訓及指導,需提交詳細的人員培訓計劃;
1.15 提供本酒店項目開業之日起開始計算二年的保修期,并為酒管公司的運行提供技術人員支持;
1.16提供駐工地工程人員,包括專責協調消防機電設備系統施工的班子;
1.17負責及時清運整個工程施工期間因本工程施工產生的廢料和垃圾,但是拆除的設備、材料應經招標人或機電顧問單位確認處理意見后,再行處理,不得擅自處理。
1.18 招標人認為有必要的,可將合同中的部分設備調整為甲供;甲供材料、設備由招標人采購,投標人應配合招標人對甲供材料、設備提供現場的卸貨、貨物驗收、接收、場內運輸、保管、安裝和調試。
1.19 甲供設備僅包含其配套控制裝置及配套元器件,甲供設備的附屬設施如連接管道、管線、動力及控制線路、基礎、支架、隔振、保溫設施等,均需由投標人完成。
1.20投標人須執行招標人或當局要求執行的試驗和繳納有關的費用,該費用包括在消防系統安裝工程報價內。試驗前,投標人應提交其聘請的第三方獨立測試機構的資料給招標人審核、備案。
1.21本項目位于沿海地區,地下室及室外設備都必須做好防潮、防銹、防腐蝕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