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靜縣巴潤哈爾莫墩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工程與節水改造工程(EPC模式)總承包(二標段)招標公告
和靜縣巴潤哈爾莫墩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工程與節水改造工程(EPC模式)總承包(二標段)招標公告
(E6528003931001386)
一、招標條件
本和靜縣巴潤哈爾莫墩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工程與節水改造工程(EPC模式)總承包(二標段)(招標項目編號:E6528003931001386)已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項目資金來源為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和自籌資金,招標人為和靜縣水利綜合服務中心。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1.招標項目所在地區:和靜縣
2.項目規模:建設南岸支干渠加高16.71Km,測橋1座,交通橋2座,鋼橋1座,節制分水閘2座,水土保持及環境保護工程等。
3.招標內容與范圍:
標段(包)編號 :E6528003931001386001001
標段(包)名稱:和靜縣巴潤哈爾莫墩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工程與節水改造工程(EPC模式)總承包(二標段)
招標范圍:包含但不限于所涉及的施工圖階段勘測設計(含詳勘)、工程施工、設備材料采購、試運行管理、驗收、總承包項目整體移交、缺陷責任修復以及工程質量保修,為發包人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協助發包人辦理各項相關手續等全部工作。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企業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施工資質:須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含)以上資質,須具備企業營業執照,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設計資質:須具有水利行業乙級(含)以上或水利(灌溉排澇)專業設計乙級(含)以上設計資質、同時具備工程勘察(巖土工程或工程測量或水文地質勘察)專業乙級(含)以上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