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2025年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公告
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2025年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2025年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已 經長發改投資〔2025〕16 號文件(項目代碼:2412-330522-04-01-134875)同意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 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財政資金100% ,項目業主為 長興縣城市建設發展管理中心,招標人為 長興縣人民政府雉城街道辦事處,委托代理機構為浙江金穗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招標范圍
2.1工程概況
本項目工程概算約130萬元,建設地點: 長興縣。
2.2工程招標范圍
城市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2025年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 ,招標范圍內主要包括外立面改造,樓梯間改造,屋面改造,室外雨污水改造等內容,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及設計圖紙。
2.3施工總工期:150日歷天。
2.4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否
2.5 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 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實力保障 資質;(對應資質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 / 年/ 月/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 業績;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5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時參加同一標段投標,但組成同一聯合體參與本標段投標的除外。
(二)擬派項目負責人:
3.7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 建筑工程專業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已被其他項目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且已公示的項目負責人視為有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