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開招標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名稱為:包頭化工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污水生化處理、廢水回用裝置、廢水緩沖罐區EPC總承包,項目招標編號為:CEZB250101648,招標人為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單位為: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代理機構為國家能源集團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國內資格后審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招標范圍及標段(包)劃分:項目概況: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建設在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現有工廠預留地上,在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現有工廠中為生產配套建設的輔助設施有安防中心、分析檢測中心、機電儀中心、廠前區、氣防站等,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依托以上設施或在其基礎上進行局部的改擴建。
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以布爾臺煤、寸草塔二礦煤和上灣煤的混煤為原料生產 200 萬噸/年甲醇(折純)并進一步加工生產 75 萬噸/年級聚烯烴產品。
生產裝置包括:空分裝置、氣化裝置、變換及熱回收裝置、低溫甲醇洗裝置、冷凍站、硫回收裝置、甲醇合成裝置、甲醇制烯烴裝置、烯烴分離裝置、聚乙烯裝置、聚丙烯裝置等。
公用工程及輔助工程包括:熱電站、循環水站、化學水處理站、污水處理、污水回用、事故水池、換熱站、卸儲煤、全廠火炬、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驗室、全廠總變及裝置變電所、全廠給排水管網、烯烴罐區、液體物料汽車裝卸棧臺、全廠工藝及供熱外管、全廠供電外線及照明、全廠電信及總圖運輸等。
招標范圍:
神華包頭煤制烯烴升級示范項目污水生化處理(主項號:22310、23300、22370)、廢水回用裝置(主項號:22320)、廢水緩沖罐區(主項號:22360)的范圍由工藝系統和輔助系統以及界區內的所有公用工程系統組成。
污水生化處理工藝系統主要包括MTO汽提凈化廢水處理單元、綜合廢水處理單元、廢水緩存罐、污泥處理單元、臭氣處理單元、消防應急事故水池和雨水監控池、潤滑油庫等。MTO汽提凈化廢水處理單元采用“預處理+二級生化處理”工藝路線,產水直接回用至循環水補水;綜合廢水處理單元采用“分質預處理+二級生化處理+三級深度處理”工藝路線,產水排至廢水回用裝置進行回用處理。
廢水回用裝置工藝系統包括含鹽廢水回用水單元、污水回用水單元等。裝置以化學水處理站排出的含鹽廢水、循環水排污水、污水生化處理尾水為水源,生產回用水。含鹽廢水回用水單元采用化學水處理排除的含鹽廢水作為原水生產回用水,采用“高密度沉淀池+多介質過濾器+超濾+反滲透”工藝,生產的優質再生水用管網輸送至化學水處理站作為補充水。污水回用單元采用“高密度沉淀池+V型濾池+超濾+反滲透”工藝。生產的優質再生水通過管廊輸送至各循環水場和氣化裝置等。
廢水緩沖罐區共有不合格廢水暫存罐共5座,30000m3/座;高鹽廢水暫存罐共2座,7500m3/座;有機廢水暫存罐共2座,20000m3/座等。
除了以上的主要生產設施外,還包括污水生化處理、廢水回用裝置、廢水緩沖罐區界區內的其他輔助系統以及公用工程系統。
投標人負責污水生化處理、廢水回用裝置、廢水緩沖罐區界區內所有工藝、總圖、靜設備、動設備、管道、土建(結構/建筑)、儀表與自控、電氣、電信、暖通、給排水、HSE、消防、分析化驗等設計、采購、施工工作,負責單機試車、機械竣工直至工程中間交接前的全部工作,并在聯動試車、投料試車、開車和性能考核階段向招標人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服務。
標段劃分:本招標共分為一個標段。
建設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九原工業園區國能包頭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新規劃南區及北區預留地。
工期要求:計劃中間交接時間:廢水緩沖罐區2026年5月30日;污水生化處理2026年6月30日;廢水回用裝置2026年6月30日;具體要求以合同簽訂為準。
2.2 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資質條件和業績要求:
【1】資質要求:
(1)投標人須為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須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2)投標人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資質證書:化工石化醫藥行業甲級或以上等級設計資質證書;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或以上資質證書;
(3)若投標人為施工企業須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財務要求:/
【3】業績要求:2017年3月至投標截止日(以裝置投運時間為準),投標人須至少具有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項目以下業績,且均已投運(需同時滿足1、2項要求)
(1)設計處理規模不小于500m3/h的污水生化處理EPC合同業績1份;
(2)設計處理規模不小于600m3/h的污水回用EPC合同業績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