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港區綜合物流園集運中心項目
第一章 招標公告
嘉興港區綜合物流園集運中心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嘉興港區綜合物流園集運中心項目已
浙江乍浦經濟開發區(嘉興港區)管理委員會以
嘉港區建
〔2024〕29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港區財政,出資比例為
財政資金100%,項目業主為
嘉興綜合保
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招標人為
嘉興綜合保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
嘉興市千秋工程咨詢
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
嘉興港區綜合物流園集運中心項目(標段名稱)的施
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本項目投資估算
37893.52萬元,工程概算
10398.1591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
價
5359.2644萬元,建設規模:
項目總用地面積約33507平方米。新建約5307.9平方米辦公及服
務用房,其中配套綜合樓建筑面積約3160平方米;維保中心及變電所泵房建筑面積1750平方米;
門衛崗亭約5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約30平方米;非機動車棚約126平方米;地下消防泵房約
191.9平方米。新建大車停車位160個(包含20個充電車位),小車停車位34個(包含15個充
電車位),同步配套建設綠化景觀、停車場照明、道閘及監控設施、雨污水管道等基礎設施,建設地
點:
位于嘉興港區(平湖市乍浦鎮),東至預留用地,南至三里橋港,西至龍王路,北至規劃市場
路。
2.2招標范圍:
嘉興港區綜合物流園集運中心項目施工圖所有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說明)。本
次招標范圍未包括供配電系統、光伏設備、外接水電燃氣等,招標標準預算價
3809.0456萬元。
2.3施工總工期:
400日歷天。
2.4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
?否
2.5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
(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
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
(不低于40%)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
?3.1具備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
(對應
資質都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