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樂余路提升改造(張家港大道-楊舍路)工程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樂余路提升改造(張家港大道-楊舍路)工程
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招標編號:E3213010313108775001001
張家港宿豫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的樂余路提升改造(張家港大道-楊舍路)工程已經宿豫發改投資〔2023〕96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樂余路提升改造(張家港大道-楊舍路)工程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工程地點:宿豫區張家港工業園區內(西起張家港大道、東至楊舍路)
1.2 工程規模:道路全長約1193米、寬約35米,工程造價約2519.37萬元
1.3 工 期:120日歷天
1.4 質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方式:合同簽訂后,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合同價10%的預付款保函(可采用銀行保函、保證擔保形式)后,發包人支付合同價款的10%作為預付款;完成工程量的50%,付至合同價款的4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價款的8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對應日滿一年并經審計結束(完成審計備案)付至工程審定價款的97%,余款待缺陷責任期滿且無質量問題后一次性付清(不計息)。
1.6 本次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樂余路提升改造(張家港大道-楊舍路)包括道路、雨污水管網、路燈、交通信號燈、標識標線、電力工程(基礎)及市政給水等施工,詳見工程量清單及施工圖紙。
2.資格審查方法
本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3.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合理低價法;
投標報價(100分):開標時,由招標人在以下二種方法中隨機抽取確定一種方法作為投標報價的評審標準:
方法一:以所有進入評標的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A(當進入評標的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后進行平均;當進入評標的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進入評標的投標文件<4家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評標基準價=A×K,K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95%、96%、97%、98%。
方法二:以所有進入評標的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A(當進入評標的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進行平均;當進入評標的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進入評標的投標文件<4家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招標控制價為B,則:評標基準價=A×K1×Q1+B×K2×Q2,Q2=1-Q1,Q1取值范圍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圍為95%、96%、97%、98%;Q1、K1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隨機抽取確定。K2=90%。
說明:
1、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2、評標價等于基準價的得滿分,投標報價與基準價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6分,每低1%扣0.5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得分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
3、評標結束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異議、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但評標過程中的計算錯誤可做調整。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