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金寨縣響洪甸水庫油店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公告
招標公告
一、招標編號:E341524001003772
二、項目名稱:金寨縣響洪甸水庫油店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
三、項目實施地點:金寨縣境內
四、項目實施主體(招標人):金寨縣油坊店鄉人民政府
五、項目實施主體(招標人)地址:金寨縣油坊店鄉街道
六、項目類型:工程類
七、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八、項目概況、投資規模:金寨縣響洪甸水庫油店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以油店河、西淠河等入庫河流水質指標穩定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Ⅱ類及以上為目標。主要實施油坊店河流域集鎮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入庫河流生態治理工程、庫灣生態緩沖帶修復工程,保障下游響洪甸水庫庫心省考斷面、響洪甸水庫出水口國考斷面水質穩定達標,牢筑“大別山水源涵養與生物多樣性保護功能區”生態安全屏障。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污水管網7.93千米,鋼砼模塊干管檢查井403座,新建處理規模為200噸/天的污水處理設施1座。實施生態環境修復面積0.15平方千米,新建生態護岸3.26千米,生態溝渠3.19千米,投放環棱螺、褶紋冠蚌各1.0t等,具體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本項目最高限價為4655.538072萬元。
九、資金來源:中央財政預算+省級資金
十、計劃工期:240日歷天。
十一、投標人資質、資格要求:
1、投標人資格: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擬派項目經理要求: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B 證,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應由建造師本人在個人簽名欄手寫本人簽名(證書無個人簽名欄的除外),否則該證書無效。
3、類似業績要求:項目經理近5年(自2020年3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3000.00萬元湖泊或水庫或湖庫口或流域等的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施工類似業績(施工內容須包含生態治理或污水管網或生態環境修復等)或工程總承包合同中包含不低于3000.00萬元湖泊或水庫或湖庫口或流域等的水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施工內容類似業績(施工內容須包含生態治理或污水管網或生態環境修復等)。
注:(1)業績必須是在項目經理(建造師)崗位上的業績。(2)類似工程業績證明材料見技術標二評審說明。
4、是否接受聯合體: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
5、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的;或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以公布日期為準),但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
(1)開標日前(含當日)6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0分的;
(2)開標日前(含當日)12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15分的;
(3)開標日前(含當日)18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0分的;
(4)開標日前(含當日)24個月內記分累計未滿25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