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4年永寧街道農村灌溉設施維修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2024年永寧街道農村灌溉設施維修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布時間:2025-03-06
項目概況:
2024年永寧街道農村灌溉設施維修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正中國際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3月18日14點0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ZZGJ—2025044
2.項目名稱:2024年永寧街道農村灌溉設施維修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49萬元
5.最高限價:49萬元,超過此價格的報價作無效標處理
6.采購需求:對丁灣橋灌溉渠、新興灌溉站、永東灌溉站、小莊灌溉站、陳南灌溉站、五四灌溉一號站、永寧灌溉站的灌溉設施進行維修,具體需求詳見招標文件。
7.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40日歷天。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供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自然人提供身份證,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六個月(任意一個月)的會計報表,成立不滿一年的無需提供,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聲明或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六個月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提供承諾書并加蓋公章);
(5)參加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無。
注:1)第
(5)條所稱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2)供應商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因違法經營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內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限屆滿的,可以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按照以下第
(1)種方式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要求:
(1)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服務。
(2)本項目整體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服務。
(3)本項目通過以下第()種方式預留部分采購份額采購中小企業服務:
①本項目要求供應商以聯合體形式參加,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_%。
②本項目要求供應商進行合同分包,中小企業合同金額應當達到的比例為_%。
(4)本項目為非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執行價格扣除優惠政策,具體詳見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