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龍游縣經濟開發區高新區(超精密制造小鎮)基礎設施配套提升工程-民泰路(啟明路-龍四路)道路工程Ⅱ標段公告
LYSG2025-022-020
1.招標條件
龍游縣經濟開發區高新區(超精密制造小鎮)基礎設施配套提升工程-民泰路段已由龍游縣發展和改革局 批準建設,項目代碼:2408-330825-04-01-578390。建設資金來自自籌,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業主為龍游興園基礎設施建設有限公司,招標人為龍游興園基礎設施建設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機構為杭州博成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II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項目投資估算2800萬元,工程概算 / 萬元,其中建安工程造價 /萬元,建設規模:民泰路(啟明路-龍四路)道路路線長387.066m,路幅寬24米,道路等級為城市次干路,本項目雨水管最大管徑DN2200,建設地點:龍游經濟開發區城北片區。
2.2招標范圍: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范圍的道路工程、雨污水、給水、交通、電力管道、通信管道、路燈工程等(具體詳見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本次招標建安工程造價1299.9496萬元。
2.3施工總工期:100日歷天。
2.4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是 ?否
2.5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6 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2.6.1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2.6.2本標段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本次投標的,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 (不低于40%) 以上。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 投標人:
?3.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系統”上資質動態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
?3.2具備有效的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主要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 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3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承接過單個項目簽約合同價在600萬元及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不含純供水、污水處理廠,橋梁、垃圾填埋場、污水零直排、公墓等市政項目)業績,業績時間以工程竣工驗收資料落款時間為準;
3.4本次招標□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3.5 (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投標人(或聯合體中的中小企業)須為中小企業,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二) 擬派項目負責人:
3.7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一級 建造師執業資格(□職稱: / ) ,?同時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如在投標截止日存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 通知書發出日期,或者不通過招標方式的則以合同簽訂日期為開始時間,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驗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擔任項目負責人 (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的,不得以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身份參加本次投標;
□擬派項目負責人自 / 年 / 月 / 日以來□承接過/□完成過 / 業績;
?3.8 (招標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規的其他要求) 。
(三) 其他:
?3.9擬派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有對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人數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規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