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航標和管線標項目施工采購公告
各相關單位:
我公司擬委托相關單位進行廣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航標和管線標項目施工,現邀請貴單位對該項目進行報價。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廣州北江引水工程(水源工程)航標和管線標項目施工
2、項目地點:清遠市
3、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有效法人營業執照或各級登記管理機關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按國家法律經營;
(2)供應商應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二級(或以上)資質,或按《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實施辦法》(建市[2010]210號)可承接港口與航道工程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
(3)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港口與航道工程專業二級建造師(或以上)資格且在本單位注冊。
(4)項目負責人持有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
(5)項目專職安全人員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
(6)項目負責人在任職期間不得擔任專職安全員,項目專職安全員在任職期間也不得擔任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不為同一人。
(7)近五年至少承擔過一項類似項目航標設置業績。
(8)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9)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10)信用記錄: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
(11)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