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寶鹽業公司套子口養殖區池塘標準化改造及尾水治理項目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銀寶鹽業公司套子口養殖區池塘標準化改造及尾水治理項目已由響水縣農業農村局以關于響水縣池塘標準化改造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響農發(2025)5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
財政資金60%、自籌資金40%,招標人為江蘇省銀寶鹽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江蘇仁禾中衡工程咨詢房地產估價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銀寶鹽業公司套子口養殖區池塘標準化改造及尾水治理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建設地點: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省屬灌東鹽場套子口,一線海堤路以內,中山河以西,屬銀寶鹽業公司套子口養殖區第一至七排塘口。
2.2招標范圍:本項目位于響水縣陳家港鎮境內,項目建設是根據國家及省市有關環保要求,對銀保鹽業公司套子口養殖池塘進行標準化改造,從而使養殖尾水能達標排放。尾水處理工藝采用農業農村部及江蘇省農業農村廳推薦的“三池兩壩”技術,即:沉淀池+過濾壩+曝氣池+過濾壩+生態池。本次招標具體分為兩個區域,A區養殖凈水面面積約為3543畝;B區養殖凈水面面積約為10657畝。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2.3本項目投資金額:約2400萬。
2.4本項目計劃工期:30日歷天(4月底前竣工,并通過專家驗收)。
2.5質量要求:施工達到國家合格標準,實現項目區養殖尾水排放穩定達到《池塘養殖尾水排放標準》(DB32/4043-2021)海水受納水域養殖尾水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資質:投標人須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環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同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1.2業績要求:項目負責人在本單位承擔過單項施工合同價1000萬元及以上類似工程的施工業績(類似工程指養殖池塘尾水治理或水環境整治或河道生態治理工程,以上項目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改造等)。
類似工程業績的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以竣工或完工驗收時間為準)以來,須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見投標人須知3.5。
3.1.3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1.4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1.4.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響水縣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3.1.4.2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3.1.4.3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3.1.4.4投標人作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3.2項目負責人要求: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項目負責人資格:擬任項目經理應是投標人本單位人員,具有下列3.2.1.1和3.2.1.2中的任意一項資質:
3.2.1.1水利水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并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目前無主體工程在建(須符合蘇水基〔2016〕17號文規定)。
其他要求:
(1)項目負責人從本工程投標文件遞交截止之日起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2)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3)投標人擬任的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項目負責人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個月);
②項目負責人雖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并經該在建工程發包人書面同意,且再無其他在建工程;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體工程已完成;
(b)通過水下(泵站機組啟動、河道通水)驗收;
(c)通過合同完工驗收;
(d)工程具備合同完工驗收條件,已向建設單位提出合同完工驗收申請,并經建設單位確認;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
注: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以中標結果公告發布為準)且未經竣(完)工驗收的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施工負責人),認定其有在建工程。投標人須按第8章中《項目負責人投標承諾函》格式要求,提供《項目負責人投標承諾函》。符合條件②所情形之一的須提供原發包人書面證明,載明所符合的情形,表明同意投標人參加其他項目投標。
3.2.1.2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并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
其他要求: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在建工程: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或歸集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4)本項目招標文件項目負責人有在養護期內的綠化養護、市政養護項目的,不屬于招標公告及文件規定的有在建工程。綠化養護、市政養護工程招標,對項目負責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2.2.2投標申請人代理人及項目負責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投標申請人代理人和投標項目負責人從2024年12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3.2.2.3本工程投標時,僅需提供項目負責人相關資料,項目部其他人員施工時按現場管理規定要求配備到位。
3.2.2.4 投標項目負責人若中標,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換,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發生更換或出勤率少于80%,按招標文件約定進行違約扣款。
3.3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獲取招標文件準備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招標文件。(投標人合理選擇下載招標文件時間,逾期未下載造成無法提出答疑、無法投標等情形的,責任自負)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簡稱“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3月20日9時00分。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電子投標文件上傳至電子招投標系統。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
招標人不組織踏勘現場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以自行踏勘現場。
7.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評標標準和方法
8.1評標方法:合理低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