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棗強縣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工程項目(閘涵新建改建)監理-項目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河北省衡水市棗強縣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工程項目(閘涵新建改建)監理已由衡水市水利局以衡水調﹝2025﹞1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棗強縣水利局, 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水利發展資金及縣財政配套,出資比例為100%, 招標人為棗強縣河道事務服務所。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2.1.1項目名稱:河北省衡水市棗強縣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工程項目(閘涵新建改建)監理2.1.2建設規模及主要建設內容:河北省衡水市棗強縣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工程項目(閘涵新建改建)。拆除重建節制閘2座,分別為大營閘、康馬閘;新建閘1座,為東羅莊閘。
2.1.3服務期限:計劃工期10個月,監理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完畢及保修期結束止。
2.2.4質量要求:按照國家及行業的要求和規定,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2.2 招標范圍:河北省衡水市棗強縣2025年度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換工程項目(閘涵新建改建)監理,全過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監理服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3.1.1投標人資質要求: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須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監理能力,能滿足本次招標項目監理業務的要求;3.1.2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投標人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資格證書,具有水利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需出具無在建工程項目承諾書);3.1.3信譽要求:在評審工作結束前投標人或供應商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以開標現場“信用中國”網站查詢記錄為準);3.1.4其他要求: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項目投標;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