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RCC-XAJC-2025-16
1.招標條件
1.1本次招標項目中國鐵建11局寶中鐵路擴能改造項目(項目名稱)已由鐵發改函〔2024〕250號文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中國鐵路蘭州局集團有限公司銀川工程建設指揮部,建設資金來源建設資金來自國鐵集團資本金、寧夏回族自治區資本金以及銀行貸款。該項目投資估算165.9億元,資本金116.1億元,占總投資的70%,其中:國鐵集團出資41億元,約占出資35.31%;寧夏回族自治區出資出資75.1億元,約占64. 69%(含征地拆遷費用13.5億元);資本金以外資金使用銀行貸款,資金已落實,,招標人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寶中鐵路擴能改造項目經理部,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土工格柵、復合土工膜、止水帶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2.1.1寶中鐵路安國鎮至中衛段擴能改造工程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中南部,途經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吳忠市、中衛市。增建二線工程于既有安國鎮站西側跨越甘寧省界,進入寧夏固原市涇源縣、彭 陽縣、原州區,中衛市海原縣,吳忠市同心縣及中衛市中寧縣,向北跨越黃河進入中衛市沙坡頭區,終點止于包蘭鐵路柳家莊站。寶中鐵路擴能改造工程AZZQ-4標位于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同心縣)、中衛市(海原縣、中寧縣)。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 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 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3.1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交通部13號令)(僅適用于鐵路項目);
(6)《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規定》(中國鐵建運管〔2021〕26號);
(7)《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8)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土工格柵包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投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投標物資生產廠須具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行業無該項的除外);
(3)生產能力:生產廠家具有獨立的生產加工車間,同時允許第三方檢測,生產加工設備必須滿足國家相關要求。
(4)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投標人須提供2023年經注冊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報表,2023年之后注冊的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2023年及2024年);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投標人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含)人民幣;
(5)質量保證能力:投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投標物資須具有CMA或CNAS認證檢測機構出具的(2022-01-01至投標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標物資(至少包含120kN/m土工格柵)質量檢驗報告至少1份;
(6)供貨業績:投標人須提供生產廠或其代理商2022-01-01至投標截止日期招標物資在同類工程項目或國內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供貨業績證明至少1份(至少包含120kN/m土工格柵)(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及對應的銷項發票至少一份,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7)履約信用:無因自身履約問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投標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采購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投標人在投標階段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以及被采購人列為風險警示合作名錄的供應商范圍內;
(8)其他要求:①投標人如是代理商,須代理符合資格要求的生產廠家參加投標,提供生產廠出具的授權函(代理授權書或代理協議均可);②生產廠家不得與其所授權的代理商共同參與同一包件的投標;③生產廠或代理商應具備跨地域供應、集散能力;④投標人與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時投標;⑤所供應物資應滿足最新國標、業主及項目部對產品質量的要求。
4.2.2復合土工膜包件
(1)營業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投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投標物資生產廠須具有《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行業無該項的除外);
(3)生產能力:生產廠家具有獨立的生產加工車間,同時允許第三方檢測,生產加工設備必須滿足國家相關要求。
(4)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投標人須提供2023年經注冊會計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相關報表,2023年之后注冊的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2023年及2024年);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投標人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含)人民幣;
(5)質量保證能力:投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行標準;投標物資須具有CMA或CNAS認證檢測機構出具的(2022-01-01至投標截止日期)合格的投標物資(至少包含750g/㎡復合土工膜)質量檢驗報告至少1份;
(6)供貨業績:投標人須提供生產廠或其代理商2022-01-01至投標截止日期招標物資在同類工程項目或國內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供貨業績證明至少1份(至少包含750g/㎡復合土工膜)(須提供合同復印件及對應的銷項發票至少一份,業績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7)履約信用:無因自身履約問題而引起的法律訴訟、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投標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等,不在采購項目行業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投標人在投標階段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選擇合作方風險警示名錄》以及被采購人列為風險警示合作名錄的供應商范圍內;
(8)其他要求:①投標人如是代理商,須代理符合資格要求的生產廠家參加投標,提供生產廠出具的授權函(代理授權書或代理協議均可);②生產廠家不得與其所授權的代理商共同參與同一包件的投標;③生產廠或代理商應具備跨地域供應、集散能力;④投標人與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時投標;⑤所供應物資應滿足最新國標、業主及項目部對產品質量的要求。
4.2.3止水帶包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