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烯烴廠火炬南側地塊土壤、地下水污染狀況修復項目工程施工一標段招標公告
烯烴廠火炬南側地塊土壤、地下水污染狀況修復項目工程施工(一標段)
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烯烴廠火炬南側地塊土壤、地下水污染狀況修復已由中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齊魯分公司以《關于烯烴廠火炬南側地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狀況修復基礎設計的批復》
以齊魯分函〔2024〕105號)下達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齊魯分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和銀行貸款,項目出資比例為為100%,招標人為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齊魯分公司。烯烴廠火炬南側地塊土壤、地下水污染狀況修復項目工程施工(一標段)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址: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齊魯石化公司烯烴廠區域內。
2.2標段劃分:1個標段。
2.3計劃工期:300天(自工程開工日期至中間交接日期止),具體時間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4標段合同估算金額:575.00萬元(含增值稅,其中含甲供主材 1.76萬元)。
2.5標段招標范圍: 根據國家生態環境部有關部門編制的“烯烴廠火炬南側地塊土壤、地下水污染狀況修復方案”,采用水平阻隔、地下水垂直阻隔和地下水抽出處理修復技術,對烯烴廠火炬南側地塊進行修復治理。包括水平阻隔面積約8550平方米,垂直阻隔長度約736米、深度約8米,并增設地下水抽出井、地下水監測井、潛水泵等設施,將抽出水外送處理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以下基本資格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資質證書: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
(3)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書;
(4)持有質量管理、環境管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5)2021年以來有煉油化工或其配套工程施工總承包項目業績,且單項合同金額≥400萬元;
(6)財務狀況良好,具有足夠資產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投標人主要人員基本資格條件為: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擬派以下人員在本項目合同期內不得兼職其他項目,人員資格要求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