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塔智聯2025年城市智慧供熱治理模型及應用研究服務采購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采購代理機構為中國通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現公開邀請有意向的單位參加比選采購活動。
1.采購項目簡介1.1采購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鐵塔智聯2025年城市智慧供熱治理模型及應用研究服務采購項目(項目編號:CTZB2025GB026)
1.2采購人:鐵塔智聯技術有限公司
1.3采購代理機構:中國通信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1.4采購項目資金落實情況:項目資金已落實
1.5采購項目概況:為服務于供熱調度應急指揮,提高鐵塔視聯城市生命線供熱場景監管能力,鐵塔智聯擬采購一家供應商提供城市智慧供熱治理模型及應用研究服務。
1.6標段劃分:不劃分。
1.7成交單位數量:
√一家。
/家,成交份額:
第一名:/;
第二名:/
1.8本項目最高限價
□不設置最高限價
√設置最高限價:
最高響應限價為273萬元(含稅),供應商響應總報價高于最高響應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2.采購范圍及相關要求
2.
2.1采購范圍
本項目采購內容為城市智慧供熱治理模型及應用研究,主要研發服務內容包括:供熱監管應用功能建設、結合高點視頻的供熱安全監管、供熱管網安全計算模型等,實現鐵塔視聯城市生命線供熱場景監管能力的研發和部署。
2.2服務期限:合同簽訂后60個自然日內,供應商根據技術規范書功能要求,梳理研發內容,梳理平臺研發內容,提供設計方案、詳細功能設計詳單,經采購人確認后,作為驗收標準;合同簽訂后一年內,完成模型研發以及系統集成工作,具備試運行條件;試運行3個月后進行項目最終驗收,并在維保期內(即終驗后一年內)完成80人日軟件定制化開發服務。
2.3服務地點:北京市。
2.4質量要求或服務標準:滿足國家相關標準及采購人的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2.
3.
3.1依法設立:供應商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法律上和財務上獨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合法運作并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法人下屬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參與響應的,應提供所屬法人針對本項目或覆蓋本項目的唯一有效授權。
3.2控股管理關系:
3.2.1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響應。
3.2.2供應商的股東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響應。
3.2.3供應商的高級管理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單位負責人、公司董事長、公司副董事長、公司總經理、公司副總經理、公司總會計師/公司財務總監)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職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項目響應。
3.3 增值稅專用發票:
供應商應承諾成交后向采購人開具符合國家要求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供應商享受免稅優惠的除外)。
3.4業績要求:
供應商自2022年3月1日至本項目比選公告發布前一日期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若合同無簽訂時間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確的合同起始執行日期為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香港、澳門、臺灣)應至少具備一項城市生命線專項/城市安全領域的信息化建設或軟件平臺開發或技術服務類項目業績,且單個業績合同含稅金額應不低于300萬元。
證明文件要求:須同時提供業績合同關鍵頁以及不少于合同(固定金額合同)/訂單或結算單(框架合同)含稅總金額30%的發票或發票查驗截圖等作為證明文件。
(1)合同關鍵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稱及合同雙方當事人名稱的首頁)、合同內容關鍵信息(能被認定為與本項目相關的關鍵信息頁)、合同金額、簽字蓋章頁、合同簽訂時間頁。如為框架合同則需同時提供框架合同關鍵頁、甲方訂單/委托單以及結算發票等有效證明材料;結算發票為供應商開具的與該合同對應的發票掃描件。
(2)合同對應的發票或發票查驗截圖(查驗網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若發票“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為詳見清單,還應提供具體清單。發票應同時滿足a、b、c、d條件可認定為有效發票:
a、開票日期晚于合同簽訂日期且不早于比選公告發布前一日;
b、發票購買方與合同買方或其分支機構一致;
c、發票銷售方與合同賣方(供應商)一致;
d、發票為未沖紅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