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明區更合鎮康泰經濟合作社村內地面巷道硬化及雨水管道工程邀標公告
1.招標條件
高明區更合鎮康泰經濟合作社村內地面巷道硬化及雨水管道工程項目以GC2025(GM04)XY0003號批準建設,招標人(項目業主)為佛山市高明區更合鎮康泰股份經濟合作社,建設資金來源村自有資金。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工程施工進行邀請招標。
2.工程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高明區更合鎮。
2.2 項目建設規模:項目預算投資約為24.38萬元。
2.3 計劃工期:30個日歷天,計劃開工時間:2025年 、計劃竣工時間:2025年
2.4 本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
本工程為高明區更合鎮康泰經濟合作社村內地面巷道硬化及雨水管道工程施工,詳細見工程量清單、設計圖紙。本工程的投標報價上限為人民幣219406.64元,不設下限。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綜合單價包干■固定總價包干。
2.6 工程質量要求:執行國家、省或行業現行的工程建設質量驗收標準及規范,須達到合格驗收質量等級標準。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相關規定。
3.資格審查方式
符合投標報名資格的投標申請人將全部作為正式投標人。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 法人資格
投標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營業執照。
4.2 對投標人企業的資質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承接本招標項目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 或以上資質。
4.3 投標人須持有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4.4 投標人須由法定代表人對《誠信投標承諾書》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4.5 省外進粵企業須提供廣東建設信息網(網址:www.gdcic.net)“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專欄關于投標人進粵企業及人員信息登記的網頁打印件。
4.6 對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要求
4.6.1 對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須具備注冊于投標人本單位的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
4.6.2 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在佛山市建筑誠信評價體系管理平臺登記的人員中選取,并且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在資格審查當日未被鎖定。(以投標人提供的在本項目招標公告發布之日后的佛山市建筑誠信評價體系管理平臺網頁截圖或打印件為準)
4.6.3 省外進粵企業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在“進粵企業和人員誠信信息登記平臺”辦理登記手續。
4.6.4 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在其他在建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
4.6.5 需提供投標人近期(自本招標項目投標邀請書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6個月,即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為擬派項目負責人繳納社保資金的有效社保證明材料,以投標人(或其分支機構)所屬當地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掃描件為準。
4.6.6 投標人應慎重考慮選派一名工程項目負責人參加多個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如擬派項目負責人在兩個及以上工程項目均中標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項目中標通知書發出的時間先后,擔任本企業最先中標工程項目的投標項目負責人。如本招標項目為后確定該企業為中標人的,招標人將取消其中標資格。
4.7 對投標人企業的信譽要求
4.7.1 目前未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凍結”是指被“凍結”的財產影響到投標人或潛在投標人的履約能力。其中財產被全部凍結的,應當不具備投標資格;財產被部分凍結,但投標人可證明財產被凍結不影響其對本招標項目履約能力的,具備投標資格。)
4.7.2 目前未處于被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期內。(“處罰”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作出的有關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且該行政處罰信息已按照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公開,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報等形式或依據規范性文件對投標人投標資格作出的限制,不屬于此處所指的“處罰”范疇。)
4.7.3 近3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騙取中標”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所認定的違法行為;“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則以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認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是指生效文件認定的“重大”事故等級達到《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標準;“最近三年”是指自本招標項目投標邀請書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3年,以《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