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綽源森工公司森林火災高危區綜合治理二期建設項目—監理公告
內蒙古陽光采購服務平臺有限責任公司受中國內蒙古森工集團綽源森林工業有限公司委托,組織本項目采購活動,采購項目資金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內蒙古綽源森工公司森林火災高危區綜合治理二期建設項目--監理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一、項目概況與采購內容
1、項目名稱:內蒙古綽源森工公司森林火災高危區綜合治理二期建設項目--監理
2、項目編號:QT304525030951
3、采購內容:新建靠前駐防營房1處1000平方米,新建車庫1處1100平方米,改造車庫 387.25平方米,配套建設消防泵房1座,維修瞭望塔 16 座。具體內容詳見采購文件第五章采購內容及技術要求。
4、標段劃分:不劃分標段。
5、確定成交供應商數量:1名
6、質量及技術標準要求:滿足采購文件及國家相關標準要求。
7、服務期:計劃服務期同施工工期290天(工期自開工通知書發出之日起計算),工程缺陷責任期的監理服務期為建設全過程服務期結束之日起24個月;
注:監理服務期限自項目開工至工程全部建設完成并由上級竣工驗收合格后。
8、項目實施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呼倫貝爾市牙克石市綽源鎮。
9、最高限價:設置最高限價,最高限價為158,000.00元(含稅)人民幣,供應商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的,其響應將被否決;
10、其他要求:供應商需按照《建設項目檔案管理規范》(DA/T28-2018)和《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及《內蒙古自治區重大建設項目檔案驗收實施細則》為標準,對項目監理檔案進行組卷、排列等整理工作,并配合完成檔案驗收工作。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主體資格證書(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等));
2、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響應(提供承諾函)。
3、資質要求: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的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同時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乙級(含)和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乙級(含)以上監理資質(提供資質證書)。
注: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號)中相關規定,包含新證書及對應的舊資質證書,對應關系自行確認以上資質要求。
4、擬派總監理工程師要求:須具備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建筑工程專業)資格證書(須在本單位注冊),提供擬派總監理工程師現階段未擔任其他在建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的承諾。以供應商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2024年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之日任意1個月及以上的社保繳費證明(并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新入職人員要求提供入職至響應截止日前的社保繳費證明及與聘用單位簽訂的有效的聘用勞動合同)或其他能夠證明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為準;退休人員無需提供社保繳費證明,需提供與聘用單位簽訂的有效的聘用勞動合同及退休證明(響應文件須附證明材料掃描件);
5、企業信譽: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以信用中國(www.creditchina.gov.cn)網站查詢結果為準。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
三、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