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包頭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信用評級服務項目公告
包頭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信用評級服務項目
競爭性磋商公告
1.采購條件本項目包頭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信用評級服務項目(項目名稱)采購人為包頭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項目資金來自 企業自有資金(資金來源),本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按照相關規定,現對該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
2.項目概況2.1 采購編號:zy-nmzb-2025-56
2.2 項目名稱:包頭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信用評級服務項目
2.3 采購內容:包頭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主體信用評級(三年)及債項評級(一個債項),具體內容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2.5采購預算:98.00萬元。
3.供應商資格要求3.1供應商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3.2供應商為中國人民銀行認可的評級機構,需提供中國人民銀行官方網站備案法人信用評級機構截圖或批復;
3.3供應商具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準的從事評級業務的批復,需提供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核準從事評級業務截圖或批復;
3.4供應商在中國政府采購網(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時間為發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