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伊通滿族自治縣縣城智慧水務提升工程項目公告
招 標 公 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伊通滿族自治縣縣城智慧水務提升工程項目已由 伊通滿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以伊發改字(2023)148號文件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伊通滿族自治縣自來水公司,建設資金來自政府投資,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招標人為伊通滿族自治縣自來水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 伊通滿族自治縣縣城智慧水務提升工程項目;
2.2 建設地點: 伊通滿族自治縣內;
2.3 建設規模:更換室內水表工程、新建單棟樓流量監測工程、更換深井泵房流量檢測設備、進一步完善伊通滿族自治縣供水管網支線連接工程(智慧水務部分)軟件功能并提供相應硬件支撐的監理工作;
2.4 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1個標段;
2.5計劃工期:2025年6月20日-2027年6月20日;;
2.6監理服務期:監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工程保修期結束為止;
2.7預算金額:56.8萬元;
2.8 最高投標限價:56.8萬元;
2.9 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及吉林省地方標準《建設工程監理規范實施細則》。
2.10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工程監理乙級 (含乙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單位,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其中投標人擬派出的總監理工程師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并且無在監工程,否則按無效投標處理;
3.2 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期間的企業或個人投標。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www.gsxt.gov.cn)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公告發布之日) 內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未在“中國裁判文書網”(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