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2024年省級水利發展資金(農村生態河道)-珥陵鎮項目施工標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2024年省級水利發展資金(農村生態河道)-珥陵鎮項目已經由丹陽市水利局以丹水[2025]43號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丹陽市水利局珥陵水利管理服務站,代理機構為江蘇立信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施工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邀請國內合格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建設地點:丹陽市珥陵鎮;
(2)項目規模:中溝溝道整治約600m,沿線鋪設草皮2500㎡,種植紅葉石楠球480株;新塘站新建U80+0.3m渠道192m,U80渠道78m,Ф60*6m過路涵1座,Ф60*15m過路涵1座,Ф60暗渠136m;湯北站新建U60渠道220m,機耕橋2座,支渠閘3座,Ф50*6m過路涵3座;前蔡南站新建Ф50暗渠224m;丈山南站新建矩形排水渠230m,Ф60暗渠12m,Ф80暗渠25m;長安東站新建U80渠道457m,U60渠道262m,機耕橋4座,支渠閘2座,Ф50暗渠28m;新建祥里村涵1座等內容;
(3)工程批復概算金額:83.82萬元;
(4)計劃工期:45日歷天;
(5)本次招標工程為1個標段,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2024年省級水利發展資金(農村生態河道)-珥陵鎮項目(設計圖紙及招標工程量清單內的所有內容)施工。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1、申請人資質: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含)以上資質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資質:具有水利水電工程貳級(含)以上注冊建造師,且無在建工程(無在建認定執行省水利廳的蘇水基[2016]17號文);
3、其他:
(1)企業主要負責人(A類)、項目經理(B類)、項目專職安全員(C類)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缺一無效;
(2)項目技術負責人具備水利工程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投標企業、法定代表人及投標項目經理在最近3年內(2022年4月1日至今)沒有行賄行為記錄(投標人自行出具承諾函);
(4)提供投標人為擬派項目部組成人員及法定代表授權委托人繳納的最近一個月(2025年3月)的社保證明材料或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供《社保繳納承諾函》(格式詳見招標文件)(注:1.如投標人注冊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注冊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的文件;2.若上述人員中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無需提供社保證明材料;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材料);
(5)投標人不得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自載明的發布之日開始,直至撤銷或者更正信息中載明的發布時間的期間,本項目的招標人拒絕其投標,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信用記錄查詢截止時間為項目資格審查結束時,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及證據留存的具體方式為打印或網頁截圖;
(6)參與本項目的投標人對應本項目資格要求的企業資質須在評審前其資質動態監管核查結果為合格,如評審過程中動態監管核查為不合格的,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江蘇省內的建筑企業以評標時官網查詢結果為準,其他省份由投標人提供有效的動態監管結果證明材料);
(7)按照鎮江市水利局《關于實施鎮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標領域交易信用承諾制度的通知》(鎮水發[2019]142號文)的要求,投標企業需提供《信用承諾書》(格式詳見招標文件);
(8)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9)本項目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形式;
(10)本項目電子招投標活動中投標和資格審查認定時關于企業基本信息、人員業績等招標文件明確規定的要求錄入至鎮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誠信庫的基礎證明相關材料以電子招標投標企業誠信庫中的信息、數據為準,如承諾函等其他投標材料以投標文件中載明的內容為準。
四、評標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