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當涂縣城區水污染治理工程(EPC)招標公告
一、招標編號:皖E0-18-2025-0125
二、項目名稱:當涂縣城區水污染治理工程(EPC)
三、項目實施地點:馬鞍山市當涂縣姑孰鎮境內
四、項目實施主體(招標人):當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項目實施主體(招標人)地址:馬鞍山市當涂縣姑孰鎮太白東路290號
六、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七、項目概況、投資規模:
1、項目概況:項目位于當涂縣姑孰鎮境內,位于當涂縣第一污水處理廠覆蓋范圍。項目主要對姑孰新區泵站等5座污水泵站及18公里配套管網進行改造等,建設內容主要為雨污分流改造、泵站改造、水系綜合治理等。最大管徑約為DN800,泵站日均流量最大約為12.33萬立方米每天。具體詳見“初步設計”。
2、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當涂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當發改秘(2024)118號),項目統一代碼:2405-340521-04-01-208896。
3、投資規模:本項目概算總投資為15722.55萬元。
4、質量要求:
設計質量:達到國家及地方相應現行規范要求,且應通過相應部門的審查。
采購質量:達到國家合格質量標準及國家相關強制性標準要求。
施工質量:達到國家驗收規范合格標準,且應通過招標人組織的驗收及相應部門的備案。
5、最高投標限價(人民幣):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由工程設計費用(含勘察、測繪、物探等)、工程施工費用(含設備材料采購安裝等)組成。
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15113.666萬元。
其中:
(1)工程設計費用(含勘察、測繪、物探等,下同)最高投標限價為350.166萬元。
(2)工程施工費用(含設備材料采購安裝等,下同)最高投標限價為 14763.50萬元。
八、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九、計劃工期:合同簽訂后6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并配合招標人完成施工圖審查工作;施工圖審查完成后520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及采購安裝。合計總工期580日歷天。(圖紙審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內)
十、投標人資質、資格要求:
1、投標人資格:投標人須同時具備以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要求:
(1)設計資質:須具備以下要求之一:
①工程設計綜合資質甲級;
②工程市政行業設計甲級資質;
③市政行業(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專業設計甲級資質;
④市政行業(排水工程)專業設計甲級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