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牟平區海洋發展和漁業局中心漁港配套設施綜合整治工程(政府采購工程、面向中小企業)競爭性磋商公告(預采購)項目概況
中心漁港配套設施綜合整治工程項目的潛在供應商請于采購公告發布之日起至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登錄煙臺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政府采購交易平臺系統(http://ggzyjy.yantai.gov.cn:9098/tpbidder/memberlogin)免費下載采購文件(文件格式.ytzf),并于 2025年5月12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前上傳電子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項目編號:sdgp370612000202502000053
項目名稱:中心漁港配套設施綜合整治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194945.30元
最高限價:2194945.30元
采購需求:完成中心漁港配套設施綜合整治工程項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采購人通知之日起120個日歷日內完成。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供應商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并提供以下證明材料:(1)須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自然人;
(2)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 3 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3)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5)無不良信用信息記錄(供應商提供信用信息報告,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負責查詢)。
2、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施工單位須具有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供應商應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規定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享受預留份額等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本次采購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中的【建筑業】,供應商自行判定是否符合《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和《中小企業劃行標準規定》的規定,因自身投報問題,造成廢標或其他實質性不響應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擔。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三、獲取招標文件